没有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_员工离职,公司怎么结算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6:03:34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员工离职分为多种,自动辞职,被迫辞职(或辞退),自离,业绩考核未完成,情况不同,结算工资的办法都不一样。第一种,自动辞职。一般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员工...

谢谢邀请。

员工离职分为多种,自动辞职,被迫辞职(或辞退),自离,业绩考核未完成,情况不同,结算工资的办法都不一样。

第一种,自动辞职。一般情况,按照合同规定,员工提前30天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这是为了保障公司利益,给予公司招聘员工或者岗位轮转的时间,因为不牵涉经济补偿问题,公司与员工商定离职日期,工资结算也同时截止到离职日。

第二种,因为公司违反合同规定调岗降薪或者有其他危害到员工权益所引起的辞职,以及公司效益不好,破产等引起的辞退。公司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直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提前让其离职,并且同时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来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过试用期不满半年的按照支付半个月工资来进行赔偿,以此类推。如果是因为员工违规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等,导致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工资结算至离职日。

第三种,自离。员工并未通知公司相关部门,而自行离职。可按照旷工计算,如果因旷工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追究员工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克扣工资的形式来达成。这种情况,员工一般就不打算要工资了,也不用考虑发工资的问题。

第四种,业绩考核任务未完成,多存在于销售行业。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压工资的情况,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对于一些存在业绩考核的部门,会在月底进行统一考核,如果员工月中离职,就要等待公司统一结算,不可能每走一个人都要单一的为其计算工资,公司为了节约人力成本,一般都会与员工约定离职次月结算工资。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工资结算方法相同,可以有人为操作的部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视频回答工厂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急辞工工资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离职工资结算到工作结束之日。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结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  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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