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一定负刑事责任吗_哪些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3:00:01 人阅读
导读:不知犯了什么罪?追诉期,我国刑法中的时效问题。就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因此也称追诉时效。犯罪己过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己经追究的,应撤销案...

不知犯了什么罪?

追诉期,我国刑法中的时效问题。就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因此也称追诉时效。犯罪己过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己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苦无罪。

追诉时效的规定,体现的我国刑罚的目的。不是报复犯罪分子,而是通过刑罚改造犯罪分子和警戒社会上可能犯罪的人。从法理上讲,追诉时效的长短,与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的大小,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追诉,又不致使某些应当受制裁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我国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经过10年。(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的,经过15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另外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一,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和法院受理,逃避侦查和审判的。二,公检法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的。

还有在追诉期限以内重新犯罪的,前罪追诉期从后罪之日起计算。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以上规定表明,我国的追诉时效期限分为4个等级。这里所指的法定最高刑,是刑法分则相应条款规定的最高刑,而不是可能判决的刑罚。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就是10年。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15年。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

楼上错误!犯罪具有三个特征!一社会危害性二刑事违法性三应受刑罚处罚性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根据第三个特征就知道,只要犯罪就要负刑事责任!楼上说的情况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即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未满14周岁的人未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不满足第2个特征刑事违法性!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在罪过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才可能具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未满14周岁的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很荣幸能回答这个问题。

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最后要坐牢,是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最后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如果法院判决的是实刑,那么是要坐牢的,如果法院判决的是缓刑或者无罪就不用坐牢了。下面我说一下具体的情况,给你做一下参考。

一个案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且根据管辖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首先找到犯罪嫌疑人,然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个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选择采取具体的措施。如果采取了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措施,那么意味着这个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外边等待着走司法程序,如果采取刑事拘留,那么在规定的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会向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呈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那么就会下达相关决定逮捕的文书,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在看守所里等待着走完司法程序了;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那么就会给公安机关下达一个不予逮捕通知书,然后公安机关就得立刻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把人在看守所里放出来。

公安机关在将案件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起诉到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审查,然后检察院任务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明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将案件公诉到法院,然后由法院进行审判,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或者检察院直接不予起诉,如果检察院不予起诉,那么这个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了刑事责任,也就不需要法院审判了,直接回家就行了。如果公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最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的审判,这个时候就回到了文章开始时说的,如果法院判决这个罪犯实刑,那么就得去坐牢,如果判的是缓刑(死缓除外),那么就不用坐牢了,但是在缓刑期间不能再违法犯罪,否则也是会被收监的。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理解,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起探讨,谢谢!

不一样。不追究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追究。不负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哪些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根据刑诉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以上六种情形,公安司法机关应在不同诉讼阶段作出不同的处理。

1、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公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2、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3、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4、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余五种情形一般应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公安司法机关一经宣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即告结束。在自诉案件中,法院应根据情形分别作出不立案的决定或准予撤诉、驳回起诉、终止审理的裁定,或作出判决宣告无罪。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12月16日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该《规则》第263条规定:“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26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二、哪些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仍应对其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这种提问是错误的,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了罪,都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有明文规定免责范畴,比如未达到法定年龄,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等等,在免责范畴即便犯了罪,法律也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观点】: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大家,犯罪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老百姓心目当中的刑事处罚,应该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我国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分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一般人认为速度刑事处罚指的是身体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比如说句意或者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而管制、罚金和罚金,这种情况下一般人在监外执行。从外观看,他的人身自由没有被受到限制,可能有人认为他们没有被刑事处罚,但是实际上他们正处在刑事处罚当中。

综上所述。我国的法律比较严明,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了犯罪,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我国也采取慎刑慎罚的原则,无论如何都不能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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