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谢邀请。
住户认为,一年之内房屋只住几次,交全年物业费不合适。而物业认为,只要你回来居住过,就得按年缴费,物业才不给你记这个日子,这就是矛盾。所以,小编给你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偶尔回来住,物业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年收取是合理的,因为你们之间是有合同约定的;
2、可以和物业协商像你这种情况如何缴费,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没有太大的矛盾,物业方也许能给你下浮,下浮多少,你两家商量;
3、一般情况下,房屋只有长期不住,物业才能下浮物业费,但不会低于50%的,一般是缴70%,免30%,具体看你两家如何约定或是物业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4、有的小区可以办托管(委托物业管理),这样,你可以偶尔回来住,物业费会下浮;
5、要想物业费合理,偶尔回来住不如你别回来,让房子空置,下浮物业费。要不你就租出去,让租户交或者你交。
总之,偶尔回来住,只能证明你还是在居住,居住就得缴费,因此,无法断定你交多少合适,还得凭你三寸不烂之舌去和物业商定具体价格。
谢邀,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收费为准,物业不得单方提高,提高属于违约,也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上涨部分不交也是合法的。
房产证如果由开发商代办的,你直接找开发商要,开发商给谁了是开发商乱来,你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如果开发商不给你,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
不动产登记证不给意义也不大,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遗失补办,之前的证会到期自动作废,公告期满就会给你发一个新证,这个证只会给你,不会经过开发商和物业。
这个问题实际上在物业管理条例里边已经有了!长期不住的,可以在物业办等级,按照一定比例缴纳费用,大概是30%左右吧,条件是不买水电吧!包括暖气费也是如此!不交是不可能的,全额缴纳是不情愿的!现在个别物业公司搞得和业主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物业公司打死业主(西安西二环)的事件发生!完成这个结果的就是物业乱收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也有业主维权失当的!缴纳物业费用是业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物业收取费用就要为业主服务是应尽的职责!小区环境卫生楼道卫生,小区秩序等等都需要物业来维持和打扫!这些也需要费用支持!所以,一个和谐的小区是业主和物业双方努力付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