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一般规定自评估基准日起1 年内有效,主要是指国有资产那块的,其他房地产、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半年。
特需的:假设20016年9月评估资产20014年12月31日基准日的价值(多为法院确定特定日期的资产价值),有效期就不能按基准日算了,可以按报告日算有效期1年。一般评估报告到期后最好要原评估机构从新选个基准日再出个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法定的,一般为一年,超过一年就不能使用了。其基本原理就是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受时限影响,如果超过一年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可能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因此不能继续使用此报告的评估价值了。
所以通常规定报告的有效期,以防止滥用评估报告的价值
在司法鉴定期间,法院的审限是停止计算的,不存在超审限的情况。所以,一旦开始了司法鉴定,就没有审限期限届满一说了。
由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房地产抵估价指导意见》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1、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到期,就不具有参照价值。
2、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第一次拍卖,确定了拍卖保留价时,评估报告未到期,但在拍卖过程中,评估报告到期,不影响其参照价值的效力。
有,按照现行规定,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起一年。
评估报告应用有效期等于评估报告有效期吗?
当被拆迁人看到评估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时:“该评估报告应用有效期为自完成评估报告之日起一年”。可能会理解为:一年之后这份评估报告就失效了!如果我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拖延超过一年的时间,是否可以重新评估一次?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由此可见,评估报告应用有效期不等于评估报告有效期。评估报告应用有效期是对评估报告使用者的一种必要提示。从评估理论来讲,评估报告作出之后就是长期有效的。
规程规定是一年,但行业执行标准是半年(6个月)有效期限,就是说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在半年内有使用,超过这个期限开始使用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六条规定: 1、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 2、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3、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4、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二手房评估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的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具体某个楼盘的平均单价,然后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状况、其它特征因素等等,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出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_出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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