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不能到场_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1:32:50 人阅读
导读:放弃继承房产,现在一般要求公证,公证时要求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到场说明情况并签字才行。不只是所有子女,如果被继承的人还有父母在世,他们的父母也应到场。不能同时...

放弃继承房产,现在一般要求公证,公证时要求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到场说明情况并签字才行。不只是所有子女,如果被继承的人还有父母在世,他们的父母也应到场。 不能同时到场,可以分别去,只要是本人能亲自到场就可以,但公证处或房管局为办理方便,一般会要求同时到场。 如果确实有继承人因行动不便、道路偏远等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写下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也有的公证处可以办公证员到不能行动的人家里现场办理公证,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比较少。

遗产继承人在外打工,不在的话,是任何人没有权利去继承的,公正处也无法公证!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放弃继承公证需要当事人到现场办理公证,请当事人协商到现场办理公证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您好!

放弃继承不必须公证。包括无争议情况下的继承,也不强制公证

但是,按照目前继承、放弃继承的做法,有两个点需要明确:

1.放弃继承,必须要有明确的证明,口头的不行,要形成书面。

2.没有争议情况下的继承,虽然不强制公证,但是主流做法的依然是做继承权公证。

放弃房产继承的做法

放弃继承必须要由本人形成书面证明,用来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证明是自己主动放弃;一个是留存一个客观的证据

法定继承权是继承人“天然”具备的,不放弃就视同接受。如果选择放弃,那么必须要有类似《放弃继承权声明》之类的纸质文本,由本人亲笔书写、签字画押。

因为一旦放弃、完成继承之后,再想反悔就比较困难了。因此,从保护继承人利益的角度,也要有此类形式的客观证据——以防万一放弃人变卦,导致继承人的利益受损。

但是,如果做公证的话,可以认为有了公证处的公信力背书,相对来讲保护性更强一些。

因此,关于“放弃”,给出的建议是:必须要写放弃声明,建议公证

放弃继承权的人,是否也必须到场办理继承手续?

一般公证处的要求都是必须要到场,不管是继承人还是放弃继承的人。

但是现实中有很多客观情况:例如想放弃继承的人在海外、无法行动但是意识清醒,等等。因此,放弃继承权是可以“代办”的——放弃的人写一份委托声明,本人不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手续。

注意:继承的人必须到场,不能委托。

此外,这里还有一个小点需要提醒一下:

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必须是自己的意思主动放弃,这是硬条件。举个例子,老人精神时好时坏,趁着清醒的时候让他本人写了一个放弃声明并指定了委托人。但是,因为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放弃行为视同无效——已经不具备客观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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