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 劳动关系_农民工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0:46:56 人阅读
导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里面的规定予以确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农民工在我国劳动者队伍中占了很大比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因为其弱势地位,经常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渠道,那么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如何维权?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希望能给广大农民工朋友带来帮助。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

2、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

3、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

二、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为农民工维权?

1、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前者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工亡等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法律,待遇较高,赔偿数额较多;劳务关系(如装空调、雇保姆、学生打工)适用《民法通则》区分过错责任,按民事赔偿处理。

2、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用人单位不得设定担保或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合同中如出现“工伤责任自负”、“试用期内不能结婚”和“合同期内不能怀孕生子”等条款违法无效,而且自始无效,就算双方签字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5、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由此可见,正是因为农民工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种种问题,所以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农民工劳动合同法的知识要有一定了解,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注意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理解,防止不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出现。当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农民工也要懂得如何进行索赔。总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重要法律武器,农民工一定要加强对这方面的学习。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不包括:未成年人,已经退休的人,犯罪服刑人员;

2、雇佣关系是指个人与单位或个人与个人建立的,一方出资,另一方提供劳务;

3、农民工一般专指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多从事建筑或服务行业工人;

4、劳动关系一般是雇佣关系,而雇佣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比如临时雇佣工,小时工就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主体可能是农民工,也可能不是农民工。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农民工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好还是签劳务合同好,有什么依据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有一个很明显和本质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是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那么自己如果说是全日用工的话,肯定是要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比较好。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认定依据是要根据你的工作时间来认定,也就是说你每天的工作时间在4个小时以上,每周的工作时间在24个小时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按照全日制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说你的工作时间要少于这样的时间的话,那么是不能够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够签订劳务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在于劳动合同是要依法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这个所谓的劳务合同是不需要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待遇的,所以他们二者之间是有一个明显的区别,作为农民工来讲,只要是你长期稳定的在这家单位工作,并且工作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那么就要正常的去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能够选择劳务合同,因为这样会对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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