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满一年有吗_工作不满一年有年终奖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0:42:34 人阅读
导读:谢邀年终奖,法律方面并没有明确规范,工作期限等一般都是看公司制度!年终奖是奖励给员工的,也是激励员工的,不是说只干满一年就有可能拿年终奖,公司的激励政策每个员工...

谢邀

年终奖,法律方面并没有明确规范,工作期限等

一般都是看公司制度!

年终奖是奖励给员工的,也是激励员工的,不是说只干满一年就有可能拿年终奖,公司的激励政策每个员工都应该享有。

各单位不同,常理应该有,根据你工作几个月,按比例计算,但不是硬性规定,只要自己喜欢这份工作,单位又重用,不必在意这些小事。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的约定或规定未将入职未满一年的劳动者排除在外,则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或规定发放。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一般会按劳动者的在岗时间,支持一定比例的年终奖。例如你上了3个月班,则3除以12(1年12个月),再乘以年终奖1.0系数的绩效,得出的结果即为你的年终奖。但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年终奖必须发放,因此若公司规定未满一年无年终奖,则不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跟每个公司的设定工龄时间有关系,1.有的公司是以进公司的那一天起算到明年的同一天算一个周期年。2.有的公司是第一年进公司的员工,公司要给员工培训1-3个月,做为试用期。所以,我个人认为,该员工为19年新员工,不具备发年终端,但可享受老板发的另外福利。

年终奖是企业根据当年的效益和盈利情况,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在工资之外给予员工的奖金。既然是福利,企业就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具体的发放方案。

很多新人在入职时,都会被告知入职满一年才享有年终奖,这样其实是不公平的,因为员工对公司业绩的贡献,与入职时间并不一定成正比。

例如,有的基层员工入职很多年,但对公司毫无贡献,反而浑身充满负能量;而有的高管人员虽然入职时不足一年,但带来的新观念、新思路为公司的业绩增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年终奖不能单纯地以入职时间来决定是否计发。

但很多公司规定之所以入职满一年才享有年终奖,目的有两个:一是降低员工的离职率,让更多的员工愿意留下来,跟企业共同发展;二是减少年终奖的开支,因为不满一年的员工还是占有很大比例的,不给他们发年终奖就可以省下一笔钱。

个人认为,发放年终奖最好的方案,有以下两个:

一是按照员工的贡献大小,这种适用于业务类和管理类岗位,有具体的数据来评价的。如果贡献大,当然有权利享有更多年终奖,如果贡献小,只能拿一些象征性的年终奖。

二是按照员工在该年度内在职的月份来计算,这种适用于行政、财务、仓库等职能岗位。这些职能岗位,一般无法根据数据来评判贡献大小,就只能按年度内在职的月份来折算,例如在职半年享有一半的年终奖,在职三个月享有四分之一的年终奖,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虽然金额不多,但员工还是会很开心的。

总之,年终奖的作用是激励员工在下一年度做出更好的业绩,一定要有公平、公正、公开的计发方案,否则会适得其反。




在公司还没有做满一年的新员工不一定有年终奖。年终奖是福利中的一种,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终奖要由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即使有年终奖,也是按照入职月份占比来进行发放的。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工作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劳动合同1、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2、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3、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4、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要看双方合同里或其他协议里关于年终奖发放的约定,有约定即从约定,无约定则要看企业的规章制度里如何规定,企业对发放年终奖有较大的自主权。多数企业都会在规章制度里对如何发放年终奖,包括计算标准、发放对象、发放时间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在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中,目前只有工资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刚性”保护范围,而奖金、分红等其他收入都不属于此范围。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扣除、取消对劳动者事先承诺的月度奖金、年终奖等合法收入,都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但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要“谁申请,谁举证”。所以,劳动者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证明资方无故或恶意拖欠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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