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_遗产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2:59:16 人阅读
导读: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但是前提是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且是全款购置的,没有贷款。一、夫妻结婚以后,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所有制(俗称AA),一...

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但是前提是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且是全款购置的,没有贷款。

一、夫妻结婚以后,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所有制(俗称AA),一方接受他人赠予财产或者继承遗产,且赠予人或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予夫或妻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二、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形式有哪些?

1、遗嘱或书面赠予合同里明确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夫或妻个人。

2、以实际行动表明,例如将房产过户至夫或妻一人名下。

3、其他证据能反应出赠予人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是给予夫或妻一方的。

三、如果父母赠予的房产还有贷款,或者是夫妻结婚以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购置房产,产权人是自己的子女一人,但夫妻婚后一起还贷的,在实践中,法院更多的倾向于认定房屋整体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此时父母出资购房,更多的是考虑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居住,且夫妻二人有共同还贷的事实贡献。

四、婚前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与上述第三点则处理结果不同。

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这部分毫无争议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之后离婚,婚前首付及其对应增值,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结论: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此不能一一道尽。更多复杂情况的应对,请关注杨伟伟律师,有专文论述。欢迎点赞、评论和转发哟[呲牙]

这要看赠与人的真实意思。

如果赠与人赠与给丈夫或者妻子,那么明确给谁就是谁的。

如果赠与人明确给你们夫妻二人或者明确给你们这一户,那就是你们共同财产。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别人赠与,你们要表示同意接受赠与,而且要双方配合办理过户登记,从合同上,从房屋登记证上,也可以明确看出是谁的房产。

还有什么疑问,可随时咨询。




依我之见:婚姻期间一方继承父母房产究竟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继承后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关健在于这继承的形式是‘’遗嘱继承‘’和内容还是‘’法定继承‘’。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丶奖金丶生产经营所得丶赠予所得丶遗产继承…。同时,该法还规定遗产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明示该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该继承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在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应尊重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应当‘’遗嘱优先‘’适用。那么,本案例所继承父母遗产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还是归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呢?

请问一一该房产一方的父母去世前是否留下合法的‘’遗嘱‘’?是否该遗嘱己明示由夫妻中的一人继承?

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留下有分割该房产的‘’遗嘱‘’,而且该遗嘱已明示该房产的一部或全部由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话,那么,依法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就属某一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

如果去世的父母生前未留下分割该房产的遗嘱,或遗嘱无效。那么,该房产就依法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继承。夫妻一方按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该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产权依法就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这个问题问得还是比较好的,因为很多人可能对于这个问题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法律规定的也比较的隐蔽,不是大家一眼就能够看清楚的,所以在这里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一下。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要看被继承人在生前对于这个遗嘱是如何处分的?有没有明确的表示出这个遗产只能由夫妻一方进行继承与另一方配偶无关?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进行了这样的表示,或者说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这个财产只能由自己一人继承,与配偶无关,那么该遗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明确的表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做出呢?我们说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遗嘱的形式进行做出。比如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该遗产只能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与另一方配偶无关,那么这就是一个非常合法有效的民事表示。

但是如果没有这个遗嘱,而是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的,一般情况下就是属于夫妻双方财产了。当然还有一种方式也是可以避免对方继承,那就是夫妻一方放弃继承这个遗产,另一方自然也无法继承。但是这个是一把双刃剑哦,因为对方无法继承,你自己也是无法继承的。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建议夫妻双方考虑清楚。

还有一种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双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所继承下来的遗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配或者享用,如果夫妻之间有这样的明确约定,也可以避免另一方享受该财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

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

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继承只能等到被继承一方死亡,才会涉及到,赠与,就不同了,只要形成事实了,就意味着权力转移了,比如房子,继承只能在房子所有人死亡以后,房主的房子,才有继承的可能,而继承也仅限于和他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原则上将,儿媳妇儿作为外来者,她无权继承任何财产。只有她的老公才有。但这部分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她的老公死亡了,她有权继承这部分财产。赠与,只要发生财产转移了,儿媳妇儿就有权把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需要等到赠与人死亡这种情况发生。当然,实际情况很负责,尤其继承这方面,涉及到很多人,分配起来是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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