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几年以上可以减刑_判刑6年最多能减刑几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1:00:54 人阅读
导读:根据我国刑法,有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最多减刑6.5年,而实际上肯定低于这个数值,能减三年就不错了。以下为参考法条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

根据我国刑法,有期徒刑减刑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最多减刑6.5年,而实际上肯定低于这个数值,能减三年就不错了。

以下为参考法条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减刑针对的是已经在服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通常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后,才能进行减刑。但具体减刑多少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那到底减刑的限度有多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减刑的限度有多大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但是,无论是刑种的减轻,还是刑期的减轻,都必须减得适当,即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减得过多,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如果减刑的幅度过小,对于犯罪分子而言,难以起到鼓励、鞭策的作用,也难以发挥减刑制度的积极作用。

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所谓实际执行的刑期,是指判决执行后犯罪分子实际服刑的时间。如果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应当计入实际执行的刑期之内。

二、减刑的法定程序怎么走

(一)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主要从以上几点进行理解:

1、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书。

2、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机关是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监狱。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 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依据。

3、减刑建议书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能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二)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

(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合法,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减刑。对于裁定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

(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必须经过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定,执行机关无权直接决定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必须是依据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不能在执行机关未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情况下,受理减刑案件,更不能直接作出减刑裁定。

在对满足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进行减刑的时候,往往是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作出具体的减刑幅度。按照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班;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以上就是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减刑的幅度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刑法的相关内容。

首先,近几年来,我国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打击黑恶势力是我国公检法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所以涉黑案件改判或减刑的难度很大。

其次,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根据该规定,涉黑案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七年以上三种刑罚,不同的情形将根据犯罪情况进行判断。

再次,关于改判的问题,只有在相关罪行不符合涉黑罪名,构成其他罪名时,方可存在改判的情形。

最后,关于减刑的问题,根据《刑罚》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也是可以适当减刑的。

总之,对于涉黑案件来说,若其行为涉及其他犯罪,如故意杀人罪等时其所受惩罚将会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其惩处力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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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碰上限制减刑的政策,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可期待的减刑大约是减四次,累计幅度是三年左右。也就是说,总共被关可能会低到4年10个月

  由于相关的信息不足,不能确定这个6年是因为何种刑罚而判处的,所以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可减刑的情形,因此,不能对这个问题作出详细回答。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姐来告诉你

去年新的减刑法规定:三类犯,贪污受

贿,渉黑,诈骗。必需把脏款罚金全部

交清才能减刑,

除三类犯,死缓,无期,其他罪犯拿满

规定成绩,每次减刑不得超过9个月。

累犯扣1个月,没交罚金扣1个月,每次

减刑后间隔必须满1年半以上,才能再次

申报,十年徒刑最多也就减三次。

按照以上情况,自己去推算就知道能减

多久啦!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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