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辞职到竞争对手公司_团队中的一个人,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1:46:41 人阅读
导读:我是冬天的牛棚,你这个做老总的要想破局,先要搞清楚你的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为什么会被挖走?然后才是当下如何应对?再次才是如何完善管理,做好今后的防范。对手所打的低...

我是冬天的牛棚,你这个做老总的要想破 局,先要搞清楚你的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为什么会被挖走?然后才是当下如何应对?再次才是如何完善管理,做好今后的防范。


对手所打的低价 格战略,我认为你这个老企业应该有实力应战,,你直接降价比拼。


如果你没有搞明白,以前跟随你打天下的骨干出走上的原因,你就没有办法完全解决被对手挖墙角的问题,有可能会让你的公司关门倒闭。


一、人员为什么会被挖走,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局面。

其实在现代市场化的时代,竞争对手挖人才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有了技术人才就能掌握到产品的技术要点;有了销售团队就能获得市场、就能掌握客户渠道;有了熟练的技术工人,就能提高生产效率。

1、从对手的角度来看,就是为了用较少的成本来快速占领市场、拥有产品技术,形成竞争力,与你直接抗衡。

不要说你的小公司被挖人,就是格力这样的知名公司也被竞争对手大量的挖人。

从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的产品数据造假事件来看,奥克斯就是为了由于减少培养员工所需要时间和成本,能够拥有先进的技术和更熟练的工人,减少培养员工所需要时间和成本,前前后后从格力挖了超过500名员工。这才是董明珠发怒的原因。

你的对手挖你公司的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也是为了快速掌握产品技术,掌握市场客户,缩短打开自己市场的时间。

2、从被挖走的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身上来看,应该是你的凝聚力不强,钱没有给到位。

马云说过:员工离职直接的原因就是:1、钱,没给到位;2、心,委屈了。

你的对手应该是看准了你的的钱没有给到位。因为,对于骨干员工来说,在哪一个老总手下都是要干,而且是要干出业绩才行。

但是同样是干,干出同样业绩的时候,你的竞争对手给这些骨干的报酬,肯定是比你给得多,而且给得爽。

竞争对手为了实现快速发展的路径,使用高薪资优待遇这一通用的商业手段,肯定是行之有 效。你能不能与对手抗击,就看你的应变招数如何,才能破 解困局。



二、快速理清当前的应对措施,直接落实到位,公开与对方叫阵。

原来是你的手下骨干,现在成为你的行业对手,并且公开与你叫板,直接挖你的团队,我认为你应该从以下5个方面来应战解围。

1、提高整体薪资待遇。 当下谁舍得给骨干增加薪资,谁就是王 者。

你给公司的骨干同等与对手的薪资待遇,他们就不会走。因为他们也是念旧的。毕竟工作环境熟悉,不要对人际重新建立。

有句话叫“有奶的便是娘”,可能太直接了,但是这今天生活压力大的时代,出来混的,说白了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钱,让自己的劳动价值产生更多的变现。

不但是要涨钱,而且要重用骨干。任命能为你所用的骨干,给予更多的待遇变现,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价值得到了尊重和体现。


2、全 面评估骨干人员的忠诚度,发现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中有异心的,及时边缘化.


这个工作只能在核心层进行,不能公开,防止产生负面效果。对于忠诚度差的,采取妥善的手法,让他平静的离开技术或销售岗位。


可以明升暗降,待遇不少养起来,让他有名头而无实权,让他掌握不到公司营销和技术信息,让他自己走人。实行平稳过度当下的非常时期。



3、寻找离职骨干的违法行为,不留协商余地,直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制裁对方。


我原来的公司有个外销人员,利用公司原来的客户信息,自己创办公司,进行竞价销售。公司直接报案,法 院判决当事人违法,赔了上百万,后来关门。


你也应该由专人进行,寻找对方的违法证据,发现一个起起 诉一个,借法律来打击对手,影响力更大。


4、不要再当甩手掌柜,自己直接管理技术和销售,拜访客户通报情况获得认可,稳定市场渠道。


自己的公司自己管。对关键部门不要放心任何一个外人,这些部门是你的企业生存的根本,要牢牢的掌控要自己的手中。


当务之急,你自己应该把公司重要的客户都上门走访一遍,及时向客户合作伙伴通报你与对手竞争的情况,取得客户的认同。


5、调整订价策略,以不亏损或略亏损为定价标准,直接与对手公开打价 格战。


对方的优势是新企业,没有负担,准备靠低价吸引客户。


但你的企业应该有实力,产品有口碑,下调订价来吸引更多的客户。


有了以上几条措施, 一是直接向方亮明你的态度:我不怕任何挑战。二是迅速稳定性内部骨干和销售人员的军心:你们不要有想法,还是跟我干,待遇好谈!三是收买客户站队:不丢失市场,想办法争取客户。


三、针对目前已经发现的问题,寻找外部专门机构,来及时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从目前来看,公司的防火墙有漏洞。比如:对技术资料的管控;重 点人员的竞业防范;公司人员离职流程等方面肯定是不完善的。


接下来就是扎好每一段、每一道关口,提前控制,减少被动。这些内容应该是有专 业性的事。专 业的人做专 业的事。你就花点小钱去请专门机构来帮你,提早堵住管理上的大洞。

总结: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做企业在商场,发生低价竞争是正常的事,但出现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被人挖走这就是致命的大事。


也就说明你在公司运营中没有重视掌握相关的动态,对技术骨干和销售团队管理出现失控。


现在着手处理越快越好,打击对方的点得越准越好。花钱试人心,花钱聚人心。规范管理才能让公司做大做好做强做优,才能做成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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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走了就没必要再去向原来老总解释什么,辞职走了就是对公司的一种不信任,况且还陪养你多年,你有负于老总。既然走了就不要去解释了,让老总把这件事忘掉最好。你也安心到新的岗位工作,人生是漫长的,需要经历各种挫折,有时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或眼前利益而做出决断,要从长计议,你的路就有的更远更好。

一、先解决当下的问题。

主要是工作交接问题。

公司的HR或者管理人员要与离职员工进行协商,合理要求离职员工继续在职一段时间,给公司充足的时间来招人。

如果招的到人,就让新入职的同事和离职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招不到人,就让离职员工把工作交接给相关岗位的同事,等招到人后再把工作交接给新人去做。

二、摆平心态,和气生财。

首先应当认识到,员工跳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儿,员工都赖在工作岗位上从来不想跳槽的问题,这个公司反而可能是存在问题的。

有的公司的HR或者高管,心态非常的神奇,会迁怒于跳槽的员工,觉得他背叛了公司背叛的团队,就是罪该万死。

然而迁怒于跳槽员工有什么用呢?除了让跳槽的员工不高兴、不配合交接工作,除了让现有的其他员工看到管理层丑恶的嘴脸,除了能无力的发泄内心的愤怒与焦虑,一无所获嘛。

反过来,如果善待跳槽员工,起码人家会很配合交接工作,现有的员工都觉得老板很大气,等跳槽员工去了竞争对手那里,还能通过其他员工了解跳槽者的工作状态和竞争对手的内部消息,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三、反思公司和团队的问题。

如果有人要离开,必定不会是一方的问题,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嘛。

平时大家都一门心思扑在业务上,突然团队中有人跳槽了,也正好让大家都清醒下头脑,认清现实,团队并不像想象中的铁板一块。

管理层也应当去看看大家都有什么样的需求,有什么样的难处,兄弟们到底凭什么要跟着你们拼命干呢?

想一想上一次跟大家一起吃饭是什么时候,想一想上一次鼓励团队的成员是什么时候,想一想上一次给员工加薪是什么时候,想一想能给兄弟们什么样的未来。

带着问题上路,虽然沉重,却可能走的更踏实。

我是无良HR,关注我,最新的职场观点将不断为您推送。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这种事情我又过亲身经历的,所以您可以参考我的做法。


我原来做过销售。由于我所在公司内部机构臃肿、并且公司作风也不怎么好,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这样的工作环境。所以呢,我就来到了另外一家公司,也是做相同的行业,只是品牌不同。

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所以经常能和原来的同事碰面。至于你说的要怎么相处,我认为是这样,在工作状态上,你们是竞争对手,我们出来工作,说白了就是为了挣钱,对自己负责,对公司负责,我们要尽可能的打败竞争对手,获得客户的信赖!在非工作时间,如果以前的同事人品好,那么就要经常互动,可以成为朋友!人品不好的,那么就面子上过的去,不要有过多的交集。

有些关系其实不必要浪费精力去经营,那么多的事很累的,只要我们不在背后讲别人是非,少说,不说,其实无所谓的。您觉得呢?

算。看你和单位签的保密协议或者合同里对竟业条款是怎么写的,不在约束范围内就没关系。一般离职了,上家单位也不会管你在你哪个单位上班,除非你的职位是什么总监之类(对公司造成明显威胁的职位)或者机密技术类岗位。一般职位的话,不要想太多。

首先,你要明白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当然,上面的概念是一个很通用的概念,可能也不能很好的帮助你理解。但你需要了解,禁止协议同样约束着企业。

所以,我们只需要知道,竞业禁止协议如何让它产生效力。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和你签订的禁止期是2年,那么你离职以后的2年,他需要每月支付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补偿需要支付多少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10K,如果想让你遵守竞业禁止协议,那么公司是需要每月支付你3K的补偿的。

如果不支付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法律条文是这样,但是你只需要做很简单的事情就行了,就是发邮件或者打电话给HR,电话需要录音,然后询问为什么没有付你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

如果HR明确说,他们不给或者不需要遵守,那你就不用管了。

该去哪上班去哪上班,如果你已经在职了,那你更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如果HR说他们会付钱,那你就等,如果3个月都没付,那你也就把心放肚子里了。

如果他们付钱了,那你最好换个工作,不然这个赔偿还是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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