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担保期限怎么办_过了担保期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4:10:33 人阅读
导读:虽过担保期,你在担保中承担的责任还在,法院一旦起诉,你只能应诉,承担担保中的责任。我国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不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不承...

虽过担保期,你在担保中承担的责任还在,法院一旦起诉,你只能应诉,承担担保中的责任。

我国担保法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不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为六个月,自债务人应履行偿还债务之日起六个月。

例如,张三向李四出借100万,约定借款于2017年10月1日到期,王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依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届满日为2018年4月1日。自2017年10月1日起六个月内,张三没有王五主张连带保证责任,包括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或者邮寄履行连带保证义务通知函等,6个月保证期间届满,王五就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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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

2、担保人如认为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法院提出答辩,反驳、否定原告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3、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按下列情况确定: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是的,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两年,那么,到了约定的担保期限后,就免除担保责任了。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两年之后,担保责任就终止了。

没通过判决执行是违法行为,过了担保期,也没再签字确认,担保人不再履行担保责任,对方属违法,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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