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_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1:20:07 人阅读
导读:律师解答:公司是不可以这样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过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从而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的话,应当...

律师解答:

公司是不可以这样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过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再续签,从而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的话,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资金补偿。这个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并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进行计算和支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劳动合同到期过后,如果用人单位提出按照原有的标准或者提高标准从而续签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致使劳动关系终止过后,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你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一、首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以分为公司提出不续签,员工提出不续签。

二、如果是员工提出不续签,那么肯定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就相当于自己申请离职一样。

三、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那么公司必须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一般按照工龄来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龄补偿。

四、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也不给员工经济补偿金,那么我们就可以带上原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证据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很高兴为您解答,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需要分两种情况:1、到期后公司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2、到期后公司不愿意续签了,或者公司给出的劳动条件降低导致劳动者不续签了,有经济补偿金。以下为本人解答的法律条文依据。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感谢邀请: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第一)如果因为你个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这种制度在程序上和内容上都是合法的,(制度经过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核审,并且制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被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第二)如果因为你个人原因想要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的话,那么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第三)如果企业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为自身的各种原因想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则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第四)如果企业方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同意继续维持或提高原来劳动合同条件,而员工个人不同意续约的话,这种情形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员工个人同意续约而企业方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则是需要向员工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其次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离职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想要辞职,则是需要提前一个月(转正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第二:将自己手里的所有工作进行梳理,那些工作已经完成了,哪些工作待完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每项工作的负责人以及联系电话都清晰无误的标注出来以方便后续的人老接手跟踪。

第三:清欠自己因公借支和各种因公报销的各种财务手续;

第四:留存和企业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辞职申请的0A截图或者邮件)以备查用;

第五: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因为辞职而抱怨企业诸多的不满,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要管理好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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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用词存在歧义,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则需要根据解除的原因及程序等等认定。

这里主要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

很多用人单位或个人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职工就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用人单位也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但是,劳动合同法毕竟是一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以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有着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在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偿有着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经济补偿金则规定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该规定,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是劳动待遇维持或提升的这种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简单的说公司不再与你续约,你可以获得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与公司好好沟通,这些小事应该比较容易解决。

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加班费、津贴、补贴等。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前或者到期时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因为你8年前已经转为劳务派遣工,所以,你的人事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即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经济补偿金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谢谢邀请!

首先需要给您明确一个概念,合同期满就不叫解除合同了;只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叫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由一方提起,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但单方提起都是有风险的,需要注意,尤其是企业的单方提起,基本上都有一些风险。

劳动法中有多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不恰当的理由通知员工,解除合同;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各种非法定理由。

2.企业认为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又能证明员工不胜任的,经过转岗或者培训,仍然不能胜任的。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生病过了医疗期仍然无法参加工作的,也不能由企业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期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员工要求续签合同,而企业不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知道以上您符合那种情况。

如果仅仅是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了,你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满一年一个月。

另外还需要说一点,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话,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希望以上对你有点帮助。

作者:史泽华,资深人力资源总监,擅长劳动法律法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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