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首先,我们来区分一下:正常离职。喵姐看来,正常离职,肯定不是企业把你解聘了,一般就是合同到期解除,或者自己辞职。那我就分这两种情况来和你分析一下:
如果你是合同到期了,那就看谁不续约。
(1)公司不续约:这种情况下,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照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N年就给N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满半年,就是0.5个月,如果超过半年不满一年就是1个月。
例如,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3年1个月,那N就是3.5个月工资,如果在这个公司工作了3年7个月,那N就是4个月的工资。
(2)个人不续约: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
a、公司提出维持或者高于原来合同的条件与你续约,你不同意。
例如你之前工资是3000元,公司说以3000或者高于3000元的工资与你续约,你不同意。这样的话,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因为是你自己不原因续约,原因在个人。
b、公司低于原条件与你续约,你不同意。
例如你之前工资是3000元,续约的时候公司说以2500元和你续约,这时候你不同意的话,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同“公司不续约”的情况。因为这个不续约原因在公司没有维持或者高于原来的签约条件,导致的不续约,原因在公司。
总之,合同到期,由公司造成的不续约,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个人原因在成的不续约,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如果是你向公司提出了辞职,那也要看不同情况。
(1)公司没有违法行为:也就是不是由于公司原因,只是个人觉得不适合这个工作,向公司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因为这是个人原因造成的离职。
(2)公司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公司存在以上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的情况。因这是公司违法在先,公司原因造成的员工辞职,所以是有经济补偿的。
总之,员工辞职,如果是公司有上述违法行为,那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没有违法,员工个人辞职,那么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不是所有的员工离职都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离职分为劳动者自动离职和被迫离职两种,前者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和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或变更及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及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操作呢?
劳动者被迫离职想要得到经济补偿金就需要搜集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证据,然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法情况作为理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通知,为了固定证据,实践中都是通过EMS快递解除通知到用人单位处,只要快递显示到达单位,劳动者就可以离开单位,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切记,解除通知一到单位就要离开,否则会被认为是虽邮寄了解除通知但实际上诉仍在单位工作,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撤销了解除通知,从而没有达到邮寄的目的。
邮寄了解除通知就掌握了主动权,这个时候有的单位会直接和你协商解决,金额差不多的话基本上都已经协商了。实践中也有单位不见棺材不落泪,死活不协商,那就只有依法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前期搜集了单位违法证据并邮寄了解除通知,拿到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用,欢迎收藏转发。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就合同变更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可以解除,这种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取得工会同意。
我们单位遇到过一起这样的案例,判决结果是:用人单位要为员工补缴社保,但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这个判决结果,下面我为你详细解析:
1.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这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 这也就是为什么最终的判决是单位要为员工补交社保。
无论员工有没有过错,是主观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都违法了。企业最后都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据此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这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但是本题中,不是用人单位不想为他缴纳社保,而是员工个人提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基于员工个人的原因而不是企业的原因。
2.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但企业不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所以这种情况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所述,因为员工个人提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为他补缴社会保险,但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更多社保知识,欢迎关注@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社保政策、劳动法律法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如果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企业单位单方面辞退的,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一个状态,也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关系既然属于自动解除,所以作为一个单位来讲,很明显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待遇。
当然作为工作单位,那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来办理退休待遇,因为毕竟这名员工的社保手续包括档案都会保留在工作单位,所以通过工作单位去正常的办理退休是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办理完成退休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和工作单位之间有任何的联系,所以说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的。
那么作为员工来讲,这个时候你就不再具备享受这个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了,相反你享受到的就是社保基金来给你发放的退休金的待遇,这个退休金的多少是取决于你累积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参保年限越长的人那么享受到的退休金待遇就会更高。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用人单位需要支经济补偿的情形就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大凡田e洞察】观点:题主说的不是很清楚,笔者认为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陈述。
一、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1、支付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第1个月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过了1个月,满月不满年的,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比如说工作了9个月,那用人单位需要支付8个月的双倍工资。
肯定有人会说已经满年了,并且3年、5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是不是也应该支付双倍工资?很明确的告诉大家:没有的。因为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可享受到双份工资的期限已经终止。
2、支付标准
双倍工资的支付标准按照实发工资,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需要支付8倍的双倍工资,前面8个月已经发了工资44,800元,那么再支付44,800元就可以了
二、凡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获得双倍经济补偿金,即通常所说的2n。
1、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合意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内容),需支付n个月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过错被解除:也就是劳动者本人有过错(《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个月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无过错被解除:也就是劳动者本人无明显过错(《劳动合同法》第40条内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1个月经济补偿金(1是代通知金,按上月工资标准)。
(4)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经营非常困难等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个月经济补偿金。
2、补偿标准
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按照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比如说工作年限为7年8个月,那么就需要支付8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是7年5个月就需要支付7.5个月经济补偿金。
月经济补偿金=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应发工资,是税前工资,不含社保费,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如果之前12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超过本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社平工资三倍标准为准,支付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3、违反上述4种合法解除的情形,就是违法解除,需支付2n个月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如果还是不会计算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我的视频《辞退专栏》第7集,里面有案例,有计算过程,有具体的方法,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能将获得多少经济补偿金算得一清二楚,可确保自己不吃亏。
动动手指【关注】我,HR顾问,职场讲师,劳动纠纷处理专家,戮力为职场维权插上翅膀。越分享,越成长!喜欢就点赞,爱就转发!真心感谢你的莫大鼓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