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解除_解除劳动关系后合同怎么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6:30:07 人阅读
导读:总的来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个就是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另外一种就是解除的时候,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这...

总的来说,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个就是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另外一种就是解除的时候,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这种情况下解除,才不至于让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来看协商一致解除。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主动提出解除,这种解除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这种提出要想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必须对方同意,只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才可以顺利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提出要辞退一个劳动者,而且这个劳动者也没有意见,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如果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指出劳动者存在哪些法定过错,否则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

其次就是有法律依据的解除。

一般劳动者提出解除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过错,比如,拖欠工资,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保险等等,如果是以这些理由提出,首先劳动者不必遵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的程序,另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这些法定过错,劳动者就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说明,然后才能够离职。而不能马上离职。

同样,如果用人单位想要提出解除劳动者,也必须要有法定依据,比如劳动者存在过错,或者用人单位存在一些法定情节,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只需要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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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首先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扩展资料: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公司要我立即走人,怎么办?公司强行换岗,就是想逼我走,避免给补偿金,又该怎么办?

可以说,很多员工面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头雾水,不知道合法还是违法,要赔偿金还是补偿金?

首先必须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二是提前通知解除、三是单方解除、四是裁员解除。

先来说协商解除。这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怎么理解呢?很多人认为很好理解,只要双方说好了,就两清了,谁也不欠谁的。其实实际操作不然,一定要分清楚,是单位主动提出来的还是员工主动提出来的。如果是单位提出来的,补偿金不能少;如果员工自己提出来的,则没有补偿金。

还有,协商解除,一定要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口说无凭,立字这据。不然,哪天员工离职后,背地里倒咬你一口,说你是单方解除的,那性质就变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了。

然后说说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人对这条的误解也很深,比如,公司认为,劳动者哪怕提前三十日通知,只要公司不同意,领导不签字,那就无法解除,员工也误以为如此,经常叫屈,说领导不签字,不批准,不给我发工资,我没办法走啊。

其实,这条说得很明确了,只要你提前三十日尽到了书面通知义务,那三十日后,不管公司同不同意,你都可以直接走人了。

只是,你在通知的送达方式上,一定要保留证据。你的解除通知要公司签收,不签收,你可以通过公司能收到的电子邮件,或者邮政专递等方式,哪怕是给公司领导发送的微信、短信也是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不需要理由,世界那么大,我就想去看看。但对于公司来说,是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使用的。

具本说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以下情况,一是劳动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患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还是不能继续工作或继续其他工作。二是员工工作能力不行,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是公司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员工协商不成。

再说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招是最狠的。既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也不需要对方同意,通知送到即行解除。对于员工来说,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就可以采用此招。比如连基本的劳动保护都没有,员工面临生命健康危险,或者强迫员工换岗甚至干违法犯罪的事;还有不发工资或发的工资不足,以及没交五险一金。

所以,有人经常提到的领导强行调岗或降薪逼人走,员工就可以运用此招。当然,你也可以不解除,要求公司按既定合同履行义务。你还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工资和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变,不能一方强行变。

对于用人单位单位来说,以下情况也可以单方立即解除。一是员工试用期没通过, 二是员工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是员工已经犯罪了。

二三条经常作为公司单方立即解除员工的理由,但你必须要能证明员工确实严重违纪,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才行。所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明确,最好写进劳动合同里。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

比如,疫情期间,拜耳中国解除那个不戴口罩跑步还无理取闹的的员工,即是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的这条。

还有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经济性裁员,也就是企业面临破产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合同没有履行的可能了,以及企业转型调整,原先很多队伍已经不适应工作需要。

不过裁员二十人或裁员占到公司员工百分之十以上,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和员工说明并报劳动部门备案,要尽可能留下工龄长的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最后说说合同到期终止,不要以为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就自然终止了,什么都不用做了。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很多用人单位既没提前告诉员工是去是留,也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还让员工继续留守岗位,这样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所以,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一定要书面通知劳动者,明确告知,是续签劳动合同,还是不续签,让其签收。

上面说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有些情况是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患职业病或工伤期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上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大都数情况都是要给经常补偿金的,但是,员工因为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不给补偿金,员工严重违纪被单方解除也不给补偿金,公司单方解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给的还是经常赔偿金,是补偿金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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