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过度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都涉嫌违反《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最多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若公司随意延长劳动者工年时间,安排周末加班,以及不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但是,话说回来,大多数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公司,明目张胆搞996,你不干有大把的人等着去干,而且人家不会说是强制,是大家自愿干。有些公司更是以这种方法变相裁员。
从法律上来说,加班的前提必须是员工同意。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为员工有休息权,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从法律上公司不能以拒绝加班有处罚或者开除行为,但是就怕穿小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劳动定额标准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劳动定额标准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作为员工如果想讨要加班费平时要留心搜集证据,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
不要去问合不合法,想合法就不要干了。很多工厂招工难,订单总要完成,不然客户投诉你,以后难接单。自然而然就会要求员工加班加点的赶工,赶交期。所有的私企都是一样的。
用国内知名企业,包括百度、腾讯等大公司的话来说,不加班的永远当不上高管拿不到高薪。
不要什么都拿事业单位来对比,想合法不加班就回老家去吧。没有老板会喜欢不加班的员工,不加班迟早是要被炒鱿鱼。资本家都是追逐利益的,你不能为他们创造利益,只能被放弃了。换句话说就是炒你鱿鱼。
另外打工一族在外打工就是为了求财,不加班只靠基本的最低工资标准,连家的养不起。所以在外打工的人一般都不抗拒加班,一是为了多赚点钱,二也是大势所趋。
这个当然可以拒绝加班,你也大可不必认为领导会因为你拒绝加班而对你产生不良看法。但是在我个人觉得,能有加班的机会,就好比争取到了某种福利一样的开心,毕竟每一个加班都是通过申请并获得领导批准才来之不易得到的,为什么你还不肯加班呢?
我给你算算这么一笔帐,比如我们月工资八千,如果每天能有一个加班,月收入就可能达到一万六,除去每月房租吃饭的四千开销,加班前每月可以存四千,加班后每月可以存一万二,也就是说吃苦耐劳一点,一个月的收入就可以是平时收入的三倍,为什么我们不选择加班,而去选择连续工作三个月才赚来同等的收入呢?再说了我们也不会准备打一辈子工吧,总得积累一定的财富去创业啊!不是有人常说不想再努力了嘛,为了今后少努力就必须现在多努力一点,今后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正在努力的自己。为了缩短这个积累创业财富的过程,所以我才把加班当做是一种福利,求之而不得。
自古就有付出和回报是孪生兄弟的说法,当员工的时候羡慕当领导的,当了领导不甘心自己操着老板的心拿着打工仔的工资,可是打工仔哪里知道领导为企业操心熬夜的苦,领导哪里尝受过老板逆境中不为人知的一面,所有的回报都会与自己曾经的付出有关,而我们连个班都不愿意加,将来靠什么来换取更大的福报呢?再说有谁见过累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只要我们精力力所能及,我奉劝各位年轻人别在年轻时选择贪玩,适当的加班都是在给自己创造财富,别再推辞啦!每天多赚两百块钱给爸妈买点好吃的,给孩子买件新衣服鞋子,它不香吗?对此,你们怎么说呢?
劳动合同签1次后不续签_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再续约,能获得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