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基数的组成_工资总额基数如何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1:18:46 人阅读
导读:《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按照现行政策,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职工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工资一般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别地区规定为上月工资总额,比如深圳)。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因此,要确定缴费基数,实际上需了解哪些项目需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中。

代表着福利待遇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当然是以工资总额作为标准缴纳好。不然的话,职工不合算!

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公积金基数。就是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所依据的缴费工资最低标准。

然后就要知道什么是总工资即:工资总额。就是指个人每个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国家核定过的各种津补贴之和。

接着就要弄清楚为什么要以个人的总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和各种社保的缴费基数都是一样的,都要有一个具体的工资作为基本标准。这个标准不能以扣过各种保险的打卡工资(实发工资)为依据,这个实发工资明显低于总工资,不能代表职工个人真实的工资报酬,如果不按照真实的工资报酬(总工资)扣缴住房公积金,也就不能反映或者说不符合职工的实际收入情况,同时,也就满足不了职工住房问题的有效解决。换句话说,职工的公积金余额就会相对的减少,在需要购房、修房等的时候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这个表格中长方形之内的就是我的总工资,也是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我的打卡工资是现在是4754.07元,

像年终奖这样的收入,在2022年之前暂时性地不纳入缴费工资基数,这个国家有政策规定。就是说这块收入不算总工资的。

可以这样说,目前所有的相当于福利待遇的社保基数都是总工资,否则,职工不合算!

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但与工资总额有关。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按统计局的口径执行。


工资总额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存比例。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发放工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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