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班的怎么算日工资_倒班的病假是怎么算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4:43:14 人阅读
导读:1、倒班员工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如果法定节假日当天24小时内,有出勤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的。2、《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

1、倒班员工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如果法定节假日当天24小时内,有出勤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三倍加班工资的。2、《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不想上晚班,温州这边好多厂都不用上晚班,我也是从广东那边过来的,以前在电子厂做事,因为年龄的关系,遇到了职业瓶颈,高不成低不就,加上那边招工对年龄还有限制,大多数厂都把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不提供吃住,还要倒班。又是计时工资,每个厂招工牌上写的都是4500到5500。实际上连3500都不到,之前在东莞还包吃住,现在连吃住都没有,工厂订单多的时候,一个月下来天天加班,不忙的时候,一天就上个正班。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一年下来工资幅度很大。朝不保夕。

打工都是无奈的选择,不同的时期要给自己不同的职业定位。比如自己的身体状况,年龄等等。

譬如我现在就想找一个上长白班,提供吃住,加班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的工作,不加班最好。这是现阶段我想要的工作。找工作之前自己给自己的职业定位。

因为广东那边没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所以才跑到温州来寻找机会。看看有没有新的发现。

结果收获还不小了,这边和广东那边截然相反,其他地方不知道,我去过的地方,像温州,乐清,柳市,白象这些地方,大多不用上晚班,而且薪资模式也不一样,广东是计时,温州这边大多采取的计件方式。多劳多得。进厂什么都不用,不用体检,想做第二天就可以直接上班。不过有一点让我接受不了的是就是每天加班基本都是3个半小时。时间太长。还有些厂正班都是十个小时。

有的时候不是自己挑剔,只是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这样对双方都好。

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勉为其难,真要到了山穷水尽的那个地步还不得什么都做。

有的选择最好还是要给自己一个正确的职业定位,寻找适合自己生存的环境。这个我觉得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不能把自己放在一个合适自己的位置,我总感觉别扭,有心无力。使不上劲。除了被动接受。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比如说和一些比自己年纪小很多的人,在一起做事。三观都不一样,在一起做事尴尬的不得了。沟通起来也会很困难。年龄和工作不匹配。

还有工作时间劳动强度这也是职业选择必须考虑的问题,你能承受多大的劳动强度。每个人身体状况不一样。年轻人上晚班一点事都没有,白天睡一上午他还有精神上网吧打游戏。上了年纪的人,上晚班明显感觉不适用。显得很疲惫。年轻人可以接受长时间加班加点。但年纪大的可能就真的会受不了。精力,体力,潜力都不在一个起跑线,没得比,不服老都不行。

明明身体不好还要去选择一些劳动强度很大的工作,不是找死。看着工资可以,实际上身体受不了。孰轻孰重。要自己权衡利益得失。

有舍才有得,如果我不接受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那我宁愿选择时间短,工资低的工作。之少做的事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类。还可以利用多余的时间学习提升自己,又或者是兼职做些别的事。

做什么?什么不做?因人而异。看自己如何给自己定位。要钱还是要命,要想保命怎么有利怎么做。要钱不要命。这样的事多的是。如何选择,都在一念之间,生与死就在一瞬间。干不完的工作,赚不完的钱,但人的命只有一条。

按劳动法,你的总收入是这样构成的 基本工资1500元(未交纳养老等的保险)加上补贴(夜班津贴等)加加班费(理论上是1.75天)三部分构成。 1.先说夜班津贴(或者叫倒班费) 倒班费 只和上夜班的次数有关。和工作日无关。这是各个企业自己定的。 倒班费有关的计算是: 晚班是一个大夜班费 加半个小夜班费。白班是半个小夜班费。 或者是一个小时若干元。(举个例子:某个单位是一个小时是五元。从17.00开始算,到第二天早晨八点结束,大约有120小时。可以拿到600元倒班费) 2. 而加班费是劳动法规定的 。加班费的money是1500除以21.75后 再乘1.75,大约等于120.67. 所以你的总收入是1500+120.67+倒班费(600元)=2220.67元

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从该公式可以看出,计算病假工资主要是日工资和计算系数的确定。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上述公式中的日:工资就是计算基数。依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16、17条的规定,以本人的工资为计算基数。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的规定,职工每月的工作日为20.92天。因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20.92(天)”。

大部分的省市均依照了这样的规定。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第1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停止工作,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津贴。未约定病假津贴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实施细则》第17条第一项则指明:“《办法》所称工资标准,是指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劳动者本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由此可见,这与上述规定是如出一辙的。

此外,也有一些省市或地区还对计算基数作了特别的规定。如《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第2条对计算基数的规定是,合同里约定计算基数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该计算基数就应当是劳动者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且该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二、病假工资计算比例

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16、17条的规定,计算比例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来确定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则规定:“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防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可见,深圳经济特区在工龄的划分不同于草案的规定。《黑龙江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第2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85%发给。”同样的,黑龙江也只是在工龄划分和比例上稍做了变动。

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在计算病假工资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此时的计算系数与实际请病假的天数,另外由于员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同,因此在计算病假工资的时候这个标准也就不一样。工作年限越长的,此时的计算标准就会越高,但最高是不能超过100%。另外,在员工病假期间,单位也不能以此为借口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相关问答

一、病假一天,工资怎么扣款?

【答】请病假公司不应克扣工资;如果当月有请病假,那么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当地最低工资÷21.75×病假天数。二、北京职工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答】北京职工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咨询电话12333。三、深圳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休病假是不是底薪?

【答】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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