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还没生效可以违约吗_交不起房租算违约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7:50:13 人阅读
导读: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您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进行协商。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想要退租,损坏物品或者没...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您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进行协商。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想要退租,损坏物品或者没有缴纳水电费等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如果承租方提出终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返还押金。关于剩余的房租,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来说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并与房东协商要终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是因为租赁人存在“已建成或者已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或者“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这两种情况,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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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当然算违约,租房中最基础的权利关系就是,房东给房客使用房屋,房客向房东支付租金。这个基本其他回答也都说过了,那我再来说说违约后果吧。

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一般约定的话,对于未支付房租,可能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一般每天多少钱这样。这个一般以日万分之六点五为限。一种是未支付多少天,房东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房客需要交还房子并且补齐租金。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未支付的租金肯定是要的,利息会按LPR标准进行计算,差不多就是以前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所以,不管如何,租房子交租金天经地义,这个总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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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进行协商,挽回损失。

2.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3.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双方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未到期的情况下,出租方明确表示不出租,或者要求腾退房屋,属于违约行为,至于违约责任则要看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你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违约金,双方能协商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详情可以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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