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是曾从事过多年农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笔者,结合当地政策和收集了解到的相关资料,给出的答案。下面,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一般会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合在一起就是土地征收的综合地价补偿。
据各地公开的征地政策,每亩地的综合地价补偿在3-7万元这一范围内的较多。就地理位置、区位条件、发展水平来说,西部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肯定不能与东部地区相比,山区不能与平原相比,重点发展地区与一般地区也有差距。
比如,笔者这里土地补偿费每亩1.6万元、安置补助费折算后约3.6万元、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的综合定额补偿1.8万元,合在一起是7万元。目前最新最高的应是今年5月公布的某一重点发展地区的土地征收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每亩12万元。
二、关于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房屋地上的构附着物是宅基地上构附着物的一部分。就农房拆迁而言,除了住房安置、房屋主体补偿、房屋残值搬家及奖励外,对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也会逐一清点后进行补偿。
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主要有堡坎、围墙、地坝、水井、灶、太阳能热水器、房屋装饰。就房屋地上物主要就地板砖、墙砖的补偿,不少地方是按实际面积进行补偿的。比如,笔者这里是地板砖、墙砖每平方米40元。
感谢邀请。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4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因此,拆迁补偿款中是应当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补偿的,一般都包含在房屋价值中进行补偿。
那么,作为房屋价值的一部分,土地补偿款应当如何补偿呢?是按照征收时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还是按照土地出让时所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来计算呢?下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由于上面提到的《物权法》第148条的规定,很多人就据此认为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仅仅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无需再依据土地的市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这一观点是显然是存在问题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独立的用益物权,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会随着土地的增值而增值的。况且,该项权利被提前收回的时候,将会对当事人的预期利益造成损害。
毕竟,土地上的房屋无论在哪里,其建筑成本是不会有太大变化的,并且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越来越少。真正具有价值的、使房屋不断增值的,正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国家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征收,也正是看重了该地块土地的价值。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地产在房地产价格中的占比也是逐年上升的。
并且,根据《物权法》第117条的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此可知,土地使用权增值的利益属于用益物权人即被拆迁人应当取得的收益。
因此,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对于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不能仅仅返还多年前的相应土地出让金,而是应当以现实为依据,考虑被征收地段的现实情况,经过合法评估,给出一个合理的补偿数额。
以上就是对于土地使用权在拆迁中应当如何补偿问题的解答,面对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可以据此积极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遇到沟通不成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也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希望能帮助到你。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邀请;
面对农村房屋(即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作为被征收人我们最想搞清楚首要问题就是:国家对被征收房子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之所以备受关注,最主要的原因是该问题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所拿到的补偿款。下面我将以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要指出的是对于农村房屋也就是在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由于其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调整的范围,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并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但是并不是说对于农村房屋的征收拆迁可以不补偿或者随意补偿。
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11年最高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农村房屋的具体拆迁标准,首先要以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为基础。此外对于补偿时农村房屋已经划规到城镇规划区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规定,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补偿标准,也就是适用城镇房屋即国有土地上所建造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其次关于农村房屋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主要表现为在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要坚持“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拿到全额补偿款后再进行搬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依据补偿安置协议进行拆迁补偿等事项也就意味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充分体现了私权自治和对私权的保障,同时也最大程度的避免了被征收人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的情形。此外,在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中征收方要坚持依法拆迁,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涉农房屋在面临征收拆迁时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只是有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拆迁补偿款所依据的标准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道环境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着。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推进拆迁安置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因为地区的差别和细则的不同,决定了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不同。
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3、因搬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方面给出原房评估价,计算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有些地方以每户多少钱计算,如一户500元等等。
有些地方按照有效面积*每平方补助金额计算。
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
搬家费——房屋安置面积*50元每平方。
临时安置补偿费—根据各街道的区域不同,分别享受8元—9元—10元每平方的补助。
选择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费先付36个月,即房屋安置面积*9元每平方*36个月。
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
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通常情况下价格由评估机构给出。
农村房屋装修的简单,有些还是毛坯房,南京市江宁区按照每平方500元标准补偿。装修好的可以按实际评估价格为准。
移机费,大病,伤残补助
移机费包括空调,有线电视,太阳能热水器,煤气,宽带等移机费用。
大病,伤残补助按照各地补助标准。
其他补偿
关注我,我是身处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土地征收分两种,一种是城市土地征收,一种是农村土地征收。
城市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
补偿标准一般是按当区域的土地平均价格来计算,你可以选择现金,也可以选择等同于原住宅建筑面积相同的房屋面积,当面积出现差异时,按差异面积补足差价。
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般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组成。
土地补偿费: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青苗补偿费又分为三种:
刚播种的,按季产值的30%补偿工本费。成长期的,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可以收获的农作物,则不给予补偿。
经济林木类的,尽量移植,补偿移值费。
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对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款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却有着大的指导方针:不得降低原有生活质量,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先补偿后搬迁等。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怎么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保证房屋被征收群众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保证被征收人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买到区位、面积、用途、结构相当的房屋。
在自己家地里盖房子,是耕地还是宅基地,如果是耕地,按现行法规规定,已经涉嫌违法建设,如果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迁是不补偿的。如果是宅基地上,也要经过批准,按批准的要求建设才可以。总之,要按法律规定来办,否则吃亏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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