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 1,五证: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 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齐全。
感谢药请~首先你可以拿着当时和售楼处签的合同去和置业顾问协商,这是最不伤和气的一种办法,如果不可以,建议找当地媒体曝光,小宋就帮自己当地的两个买房者要回了定金!最后,你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但是比较费事费钱!
商品房没有预售许可证,不想买了,定金可以退,也必须退。因为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所签订的认购书、认购协议一律无效。题主可以和开发商坦诚地交换意见,如果不给退,可以采取以下两点措施:一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开发商的违法销售行为;二是向媒体曝光,引起舆论关注。开发商心虚,自然不希望被处罚或者因舆论影响继续销售,基本会妥善处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应按照第六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而《城市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处罚尺度,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除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举报开发商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其损失还是比较大的,除了要停止销售,还要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于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收取定金,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具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因此,买受人要求退还定金合理合法。
可以退。原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