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险期间有保险吗_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交社保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9:37:14 人阅读
导读:职工在领失业金期间,还有医疗保险。因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只要巳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

职工在领失业金期间,还有医疗保险。

因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只要巳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障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要是在此期间生病或者出现意外的话,可以直接拿着自己的医保卡,在缴费的时候进行报销,你的医保卡是有钱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申请领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怃恤金。

劳动者领失业金期间是不需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自交社保并矛盾,领取失业金说明失业,自交社保说明暂没工作单位,处于失业状态。你这种情况的话,个人认为,应该是不可以缴纳的。

2、失业指没有单位没有工作,谁给你交社保?自己交社保一般是自由职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等,说明有工作做,又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

3、领失业金的条件是按时缴纳失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交纳,你可以起诉单位赔偿你的失业金损失。

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而其他社保是无法缴纳的。因为缴纳其他保险代表员工处理就业状况,或者灵活就业状况,那么就失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单位能缴纳社保吗?需要自己去办理吗?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实际上领取的不是失业保险金,而是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差距是比较大的,但不管你是领取失业保险金还是失业补助金,只要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以后,失业补助金都会停止计发。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实际三个条件还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即必须要同时满足非本人意愿离职、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进行失业登记。而且这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一般每月在1000元左右,最高可领取24个月,主要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来计算。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但是养老保险需要自己进行缴纳。

第二,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

今年医疗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以从今年3月开始失业,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是,曾经缴纳过失业保险,但是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或是失业保险缴费虽然达到一年以上,但是属于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只有半年,领取的补助金标准比较低,一般是在每月400元左右,而且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不负责代为缴纳医疗保险。

第三,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单位能缴纳社保吗?

根据你提供的表格来看,你在深圳领取的是失业补助金,而且深圳的失业补助金还是比较高的,每月接近1000元,领取时间我给你算了一下大概就是5个月的时间。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虽然都是在网上申请,虽然都是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但是属于失业的补助,而不是失业保险金。所以你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找到了工作,当然是值得恭喜的好事情,毕竟每月要靠那990元在深圳是无法养活自己的,而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处于断缴状态。找到工作以后,每月领取的工资要高出很多,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助金就会从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当月停止计发。当然停止计发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毕竟失业补助金比较低,工资无论是如何也是失业补助金的好几倍,最重要的是在公司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后,自己的社会保险能够续交,这对维护今后的社保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少领了几个月失业保险补助金这也是非常划算的。

综上所述,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了工作,无论从什么角度去考虑都是好事情,但你领取的是失业补助金,而不是失业保险金,这两者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找到工作单位上班以后,单位就会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你办理社保的缴纳,不需要你个人去办理,都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一旦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以后,你目前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就会停止发放。

劳动者领失业金期间是不需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需要交纳社保和医保呢?首先如果说你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那么实际上你自身的职工医疗保险是由失业金来给缴纳的。所以说是不存在缴纳医疗保险的问题。但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实际上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是不允许来交纳养老保险的,所以说在领取失业金的这两年期间,那么只能够放弃养老保险的交费,也就是说对你个人来讲可能会中断两年养老保险的交费。

那么有些地区,它也不是说完全不允许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自身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完全还是可以来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的 !所以说这个问题是要根据你们当地社保部门所规定的,具体情况来对待,如果说你们当地不允许交纳养老保险,那么很明显,对于你领取失业金这两年期间就会造成自己养老保险中断两年,那么如果允许交纳的话,你的养老保险就会形成一个连续的交费。

但是自身的医疗保险肯定是能够实现连续的,因为递进,在邻居失业金的过程中,医疗保险是完全通过自己的失业金来进行缴纳的,并且是按照8%的比例缴纳,所以说对于自己医保所产生的费用,那么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失业期间,可以交五险的的,公积金可以不交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本人不缴纳,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

在领失业金期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以个人名义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您好,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保险报销范围: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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