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子能拍卖吗_集体土地的房产法院能拍卖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7:38:29 人阅读
导读: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镇政府的批准)1、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

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镇政府的批准)

1、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2、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告知权利人到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公开拍卖,债权人享有优先权,这时土地使用权方可与房产一起变更。

法院拍卖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买受人是有限制的,必须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成员。换句话说,也就是在同一个村的农民,才具有购买的资格,否则农村房屋管理部门(过去叫“村镇办”、“农房办”,后来又和“产权产籍管理所”归一起,现在叫“不动产登记中心” )就不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因为,按照司法解释,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归集体组织所有。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房屋、山林等都进行了确权,进一步确定了农民财产产权地位。只有通过合法的渠道才可以流转。

法院执行也要遵循这些规定。因此,在拍卖农村房屋时,不具备同一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肯定连名都报不上,也就是不具备买受人的资格。但是只要符合条件,拍卖成交,法院肯定会保证买受人顺利完成产权变更。

1.可以通过对集体土地价格评估的方式确定其使用权价格,即借款人借钱不还,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待法院文书生效后,作为原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的收益,但需要通过价格评估的方式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价格进行价格折现,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进行价格折现。

2.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关于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术语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是指集体建设用地,对应于不同用途和权能特征,在公开市场或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使用权价格;无特殊说明时,均指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一定年期的权利价格。按照土地利用方式可区分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宅基地使用权价格、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按照权能特征可区分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价格、租赁土地使用权价格等。宅基地在用途和权能方面均具有特定约束条件,其地价在特定市场条件下形成。本指引所称宅基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仅适用于作为宅基地使用条件前提下。如果因为借钱不还而被强制执行名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是可以通过价格评估的方式确定其使用权价格及附属物的收益,并通过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进行价格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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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拍卖,你可以看淘宝司法拍卖中也有农村的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在拍卖。但是,由于是集体土地性质,该房屋只能该集体流转,买受人有条件限制,要是该集体的村民。如果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了该小产权房,若以后遇拆迁,拆迁款应由新户主受偿。

不可以强制拍卖,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房产证需要法院根据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镇政府的批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两种情况:

1、如果是私人宅基地的自建房,只能由本村人买卖;

2、如果是村民委员会下属的集体公产房,在向当地信用社抵押借款后无法归还后,由信用社提请法院可以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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