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性质_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单位性质?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1:29:56 人阅读
导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企业,但是企业也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公司性质有:一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十万,也是有限责任公司里的一种特殊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单独投资组建的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也称国有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名以上五十名以下自然人股东组成,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募集组建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元。  以上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由中方与外方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指中方与外方共同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商单独投资组建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名以上自然人合伙开办,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对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以上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性质,就是公司的属性,按照现在的基本状况,主要分为: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三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4)民营企业.

还是国企

国企的工商注册类型主要分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第一种主要为集团总部一级企业,出资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地方政府或者其他国家机关,所以是国有独资,第二种多见于国企的子公司、二级三级乃至N级企业,出资人全部来自国有资本,第三种多见于有民营企业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有此一问,主要是社会上普遍对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概念的混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即法人是一个组织,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即法定代表人是一个人,有些法律意识不是很强的人老是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是不对的,这是两个概念,法人独资指的是出资人有且只有一个组织,而这个出资人组织是国资背景的那么就是国企,出资人组织是民营背景的即为民企。而按照公司法分类,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一种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个出资人就是一个自然人,而不是法人,这种企业都是民企,不会是国企。

下面举例说明:

中国电投,原来是国资委直管的央企,2015年6月,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成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为了央企的二级企业,其工商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形式。

中电投的出资人即母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企业法人。

国家电投的出资人是国务院,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大家要问了,出资人为国务院的不应该是国有独资公司么,原因是以往国企是按照企业法注册,都是全民所有制,2017年国资委要求全部央企推动公司制改制,年底前全部按照公司法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治理体系。过一段时间再看应该就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了。

第三类是有民营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比如前一段时间混改的中国联通。因为还是国资控股(即股份超过50%),还是国企

举一个民企的例子,王文京老总出资的用友,即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属于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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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分为股东人数、年报、设立个数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2-50人;2、年报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扩展资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性质如下: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性质,有私营企业,也有国有企业,具体性质要看出资人情况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承担的责任不超过注册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有限责任与全部责任相结合,权责分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但不能公开发行股票,所以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适于中小型的非股份制公司,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和投资,选举更换董事和监事,决定有关报酬,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其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扩展资料相关法规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也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只是他没有进入所列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种类范围,但企业类型的性质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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