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了超市好多次东西_杭州74岁老太一个月偷超市12次,辩称梦到偷东西能交好运,你怎么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13:40:30 人阅读
导读:没多大事,最多也就罚款,还判刑?不可能的,我家这边有个小偷,偷了几家网吧加起来10000多块钱的东西,最后抓进去把钱赔了,关了一天就给放了,没那么严重,话说,为...

没多大事,最多也就罚款,还判刑?不可能的,我家这边有个小偷,偷了几家网吧加起来10000多块钱的东西,最后抓进去把钱赔了,关了一天就给放了,没那么严重,话说,为什么不一次性把9次的东西全偷了?那样不到五百不能立案的吧

曾经听朋友说过这么一句话:“喜欢小偷小摸赚小便宜的女人往往也喜欢偷男人。”

这话虽然并无科学依据,但是通过我细心观察,发现那些自己熟悉的又经常绯闻缠身的女人还真就普遍有这个毛病。

长住农村的朋友都知道,在农村要出点绯闻那肯定是当天传遍全村,所以村里有几个爱“吃野食”的女人大家基本都很清楚。

其中就有一个“马”姓的女人,暗地里人送外号“公共马”,因为老公经常外出务工,于是她就成了村里那帮大龄光棍的“香饽饽”,家里的农活有人干,甚至捞钱比他老公还多,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女人,每逢收获时节,几乎每天都要挎个篮子去野外走一趟,口头去自家地里看看,事实每次都会从别人家的地里“捎”点东西回来,豆角、玉米、南瓜啥的,基本看见啥偷啥,从来都不带空手的……

就说这些吧,对于这号大事不犯小贪不断又臭不要脸的女人暂时还真是没有太好的办法整治。

归根结底,就是天生贪欲太重。

  一、涉嫌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正常情况下,总额累计达到1万元了,就是构成犯罪了;   2、立即收手吧,正常情况下,没事也就没人会去回看录像的。  3、不收手,总有一天要暴露,最后是累计计算。你拿了这些东西,你富不了。你不拿,你也穷不了。好好过日子吧,坐牢毕竟不光彩。也影响自己今后的人生。偷,毕竟是丢人的事,让人瞧不起,以后别的单位也不敢再聘用你,千万不要占点小便宜,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谢谢邀请!偷的不多,又年过70岁,所以被警方取保候审。据警方了解,老太太独居且经济条件不错,只因做了一个梦,到超市偷东西不被发现,就能交好运,彩票中大奖。

看来这个老太太是个彩民了,白天所想、夜有所思,渴望中大奖。前几年我们这边也有一个中双色球彩票500万大奖,当人们问他怎么买这个号时,他说做梦梦到的。于是乎就有很多人回家做梦,梦到鱼了、鱼网了、市场了等等,就联想到数字开始买彩票。但中没中奖不清楚。大概老太太是受了“梦”的影响,赵本山有个小品《做梦》,也是讲的做梦中大奖但拉外债的事,不知老太太受没受到启发。

彩票是一个公益活动。如果有闲零钱玩一玩也未尝不可,但做为职业就不可取了。因为中奖率极低,偶尔有中奖的那纯属于巧合。从彩票数字排列来看,根本无规律可循。

老太太应分清偷和拿的关系,“当老太太被发现,涨红了脸,掏出饼干,蔬菜也不要了,块步离开”。这说明老太太已经知道错了,还好没有深陷“梦”里。我也奉劝老太太,74岁了,何不做些快乐的事安度晚年呢?何必老想着钱呢?就算你中奖又能怎样呢?何况你经济条件还不错。要知道偷是犯法的,如果你真想买彩票,每天固定拿出十块八块的买几张,中就中,不中就算给公益事业做贡献了,要有这个心态也未偿不可。同时我也奉劝那些痴情的彩民们,不能把赌博的心态用在彩票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