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和被异议人_被异议人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2:29:36 人阅读
导读:被异议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在发生异议的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就是"被异议人"。案外人提执行异议,...

被异议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在发生异议的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就是"被异议人"。

案外人提执行异议,这是法律赋予案外人的权利,也是案外人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权利。这个很正常,没必要惊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基本上是对房产主张权利,想要通过执行异议来排除法院执行,而这种纠纷很多基本上都是之前存在房屋买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想要排除执行执行的买卖纠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一般来说,法院受理执行异议之后会组织召开听证会。作为申请执行人,届时依法参加执行听证会,就对方的申请事项,事实理由,证据,以及本案的法律适用等等问题作出答辩即可。当然,因为这个属于对执行物的异议,若法院不支持其异议请求,作为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届时,还将产生一个诉讼,最后的结果还是需要由法院来裁判。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权利人,被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异议人可以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现在法院已经下达了执行裁定书,解除法院对该房屋的扣押。财产保全已经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六 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基本正确。异议人在异议不成立后,如果不服,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后向商评委提起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而不能提异议复审申请。被异议人在裁定异议成立后可以提起异议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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