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方向盘属于什么违法行为_抢夺方向盘是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1:03:34 人阅读
导读:如果乘客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抢方向盘属实,我们会认为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这个罪名成立,那么乘客见义勇为,一脚把抢方向盘的人踹飞,哪怕是踹成重伤,也不该...

如果乘客在行驶的公交车上抢方向盘属实,我们会认为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这个罪名成立,那么乘客见义勇为,一脚把抢方向盘的人踹飞,哪怕是踹成重伤,也不该承担法律责任,而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应该受到表彰。

在以往,我们对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定性不是很准确,所以,在以往飞踹一脚很难认定正当防卫的,但是最近这些年,尤其是一些抢夺大巴车方向盘事件的增加,我们对这类案件处理力度是很大的,基本都会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次万州大巴车坠桥事件,会让我们对这类案件更加重视,我们这次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证明我们这些年所做的是对的,而且打击力度会越来越大的,这样行为会全部被定义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以后,飞踹这种犯罪行为,一定是正当防卫。

谢谢邀请,

早应该这样了,要不这些人太狂了。我讲三年太轻,应该判重点,车上的几十号人才能充分得到保护。

事件经过:4月20号上午,一辆由湖南衡阳驶往长沙的长途大巴在途径湖南湘潭昭山收费站后重新驶回高速。此时,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冲向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随后他竟然伸手抢夺方向盘,司机牢牢把握住方向盘,乘客一脚猛踹将其制止,快速化解了险情。

一、该中年男子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本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具有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种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

题中中年男子冲向驾驶室后,与司机发生争执,已是极为不当的行为。继而抢夺司机的方向盘,更是将一车乘客的生命安全推向了极大的危险之中。在高速路上,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影响到高速行驶的汽车,方向盘发生异常,汽车脱离正常轨道,其直接后果就会是一车人车毁人亡。这个中年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了车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其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制止中年男子的乘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即使造成那个人有伤亡,也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该名乘客在发现有人危及到了整个大巴乘客的安全,及时出手,制止了那个中年男子的危害行为,避免了有可能重大损失的发生,拯救了一车人,他的行为属于英雄的行为,值得表彰。

郭广吉律师建议,不能因为损害没有实际发生,就轻描淡写的进行处理,因为那样就不能使心怀恶意的人停下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让他对其他人的生命心怀敬畏;对于能够果断出手制止犯罪行为的人,人们也要表达出人们的敬意,这样才可以鼓励正义的行为。

妨碍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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