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_什么是商品房的配套设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7:50:59 人阅读
导读:1、含义不同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

1、含义不同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项目内归集。公共配套设施主要指住宅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费用。

2、包含内容不同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和绿地等设施。

3、性质不同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包含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配套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即与购房人所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电视系统、道路、绿化等设施。而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与购房人购买房屋所在小区建设相配套的停车设施、娱乐设施及教育、商业、饮食等各种公共建筑。

按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明确交付的配套设施的条件,以便在交付时有相关的依据。但是若未能达到要求,现行法律中并未明确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目前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追究违约责任。

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公共设施的归属,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小区配套的话,从以下几点我觉得比较重要的跟你说一下

第一:环境 小区的环境这个是每天能够接触的这东西,我觉得环境这方面一定要比较,好像恒大万科融创这样的楼盘小区的绿化设施就做的是比较好的

第二:物业 一个好的物业其实能让你轻松很多,就直观的告诉我们打个比方,你的小区的一些楼道呀,社社区里面的游泳池,这些都是由物业来管的,如果物业不行的话,那么这些配套设施都会瘫痪掉

第三:车位 这个是大家比较认可的一个东西,如果说小区没有停车位的话,那么停车是很难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晚上下班很晚的一些人群来说,其实是很困难的。

第四:娱乐设施 像餐厅呀, KTV 啊,电影院这种东西都是年轻人比较看重的,其实这件也还是蛮重要的,可能平时休闲时间需要去这些地方逛一逛

第五:医院 家里有个老人的话,你万一有个突发情况,其实距离近的话,真的是可以救人一命的

这大概是我总结的 5 点,希望能够帮到你,我这个要结合你自己的需要,包括交通呀,地铁呀,你上班的地方近不近这些你都要自己考虑在里面。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按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出售的住宅、商品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公共设施配套费,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记入“开发成本--前期开发费”科目现在各地不一,有的市区为了减少企业的“跑路”,一次性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供电、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墙改节能非等设施费用,综合所有应交费用,称之为综合配套费。但有的地方,还没有如此统一,仍然需要到各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交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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