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要交个人所得税吗_股权继承后转让如何交税?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8 20:34:00 人阅读
导读: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发生股权转让就应该缴纳相应的费...

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发生股权转让就应该缴纳相应的费用。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扩展资料:

股权转让税的种类:

1、印花税

股权转让行为发生频率不高,不少纳税人尚不知道股权转让书据需要贴花。

而实际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就必须贴花。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即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个人所得税

不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认识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

甚至有的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原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现就相关政策作一梳理。

3、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东转让股权,还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征税,需区分情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如果转让给不在以上范围内的亲属怎么办? 比如股权无偿转让给侄子侄女,那可以分步实施,先转给兄弟,再由兄弟转让给其子女。

没有亲属关系的,可以创造出关系;有亲属关系的,如不符合,可进行多步转让,实现链接。

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来说,除非法律法规及税收文件规定可以免税的收入外,各种形式的收入都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违约金也是如此。不同收入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按照哪种所得类型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区别。有点拗口,简单地说,就是统统都要收个人所得税,除非有规定可以免税

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人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对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的口径是非常宽的,啥都包括在内: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在收入的范围方面最好不要动歪脑筋。那有人说,我能不能少计一点收入,把价格定低一点呢?

也会有问题。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所以,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情况下叫转让收入偏低,什么情况下叫正当理由。请看政策规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起来,就是股权转让价格不能低于净资产,不能低于取得成本,不能低于类似股权的转让价格,不能无偿转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归纳起来,就是有国家政府文件的、转让给近亲属的、本企业受限制的内部转让等三类,可以低价转让

在具体核定转让收入的方法上,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一)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二)类比法。1.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三)其他合理方法。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这里要注意的是,净资产核定法是首选,然后才是类比法,基本上不会用其他方法。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继承、抚养、赡养”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另外,还有几点值得注意: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近年来,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也遏制了一些利用股权转让偷逃税款的行为。我觉得这是对的,你看,这些人都有公司股权可以卖了,这么有钱还不想缴税,难道个人所得税都让我们工薪阶层来交吗?要是人人都学范大姐,这社会还不乱套,真的应该严格执法。

一、股权继承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继承股权不属于法律列举的十种所得范围,也没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出台的征税政策,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没有规定即不必缴纳。股权转让主要是对转让方征收所得税,继承与转让性质完全不同,继承中不存在转让方,因此也不存在对已死亡的被继承人征收所得税的基础。有关税务的责任承担需要通过遗产税或其它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二、继承人再转让其受继的股权时,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所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67号文,可以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即转让所得可扣除该股权原来的历史成本。

股权转让给子女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子女应该是一种继承关系或者赠予关系,不是对价转让;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可视为有正当理由,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综上所述,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财税部门尚无明确规定,因此无需纳个税 直系亲属在这一赠与过程中以股权面值为计税依据,按照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直系亲属之间的股权赠与是否缴个税?对于直系亲属间的股权赠与是否缴个税,国务院财税部门尚无明确规定,因此无需纳个税。但同属于赠与行为的房屋赠与却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者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对于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尽管直系亲属间股权赠与不需要缴个税,但纳税人也需要注意部分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管规定。比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冀地税函〔2009〕119号)对无偿转让股权行为作出了规定。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提交《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税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并留存复印件。这里直系亲属主要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亲属。 第三,印花税。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印花税。签订股权转让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为0.5%。所以,直系亲属在这一赠与过程中以股权面值为计税依据,按照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即可。 对于直系亲属间的股权赠与是否缴个税,国务院财税部门尚无明确规定,因此无需纳个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