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号发工资什么时候辞职合适_每个月15号发工资辞职时工资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8:11:50 人阅读
导读:曾经有人根据发工资的时间,将公司分为了三种:一种是1-10号发工资的公司。这种公司是最好的,一般为高科技公司,实力强,不差钱,根本不担心员工流失,所以早早的就把...

曾经有人根据发工资的时间,将公司分为了三种:

一种是1-10号发工资的公司。这种公司是最好的,一般为高科技公司,实力强,不差钱,根本不担心员工流失,所以早早的就把工资发到员工手里了。

第二种是11-20号发工资。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等,运行平衡,波澜不惊,按部就班,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第三种是月底发工资的。一般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运营能力差,效益不好,财产状况需要改善。

从上面看来,15号发工资的单位,是一般的单位,不好也不坏,中规中矩。我们也是15号发工资的,但发的是当月的工资,其实很多单位都是当月发当月的工资,而不是拖到下个月。公司为什么要在15号左右发工资呢?

首先,人力资源部要进行各项数据的统计。比如考勤,大的单位考勤非常繁琐,还要根据请假情况计算工资的扣除,牵涉到每们员工的利益,必须核对清楚。

其次,个税的扣除。

在实行新的个税之后,我们是每个月的15号之前要与税务专员核对个税,因为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刚改为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有些员工的个人专项扣除一直变来变去的,导致每个月的计算都非常麻烦,财务与税务的核对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

第三,15号发工资不早不晚。

正好中旬发工资,既不早也不晚,挑不出来毛病。发的早了财务上有压力,发的晚了职工不乐意,这个时间正好。

不管几号发工资,比起那些拖延不发的单位,能按时开工资的公司都是好公司。大家都是几号工资的?

用人单位规定15号发工资的时间,但是公司在15号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或者在下个月15号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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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工资支付说明: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写明或与员工约定发工资的固定日期,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的(即除了年工资、季度工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7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所以大多数企业都是每月1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部分企业是每月15号;至于15号以后发工资的用人单位,抱歉,已经违背劳动法啦!!!

不过,法规在最后也说:各地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所以,20几号发工资的企业,往往会以资金周转为理由为自己延期发工资做解释。

除了发工资的时间之外,还有一点也特别重要,甚至比工资本身还重要,那就是--工资条!!!

什么是工资条呢?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它记录劳动者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

工资条的作用是什么?工资条除了让劳动者知晓收入明细外,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而且,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等情况。

同时,每个月的工资条也是员工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还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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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辞职后可在辞职当天要求公司结清所有工资,或在离职三天内要求公司结清。

如你和公司有其他约定的可按约定来,只要会发工资给你即可。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当然要,我现在这个公司就是这样的,已经提出离职。刚开始第一个月的时候工资说20号发,结果拖到下个月十几号,那时候就想离职了。但老板一直打感情牌,说要体谅公司,好吧,我们体谅,结果每个月都拖,后来就变成欠钱的向大爷,我问他什么时候发工资,因为我要交房租,这事也得拿到周例会上去说,而且他发工资我们好像得感恩戴德的,但那是我们付出努力,是我们应得的啊,上个月说给我转正,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并没有,三个月的转正期又变成了六个月的考核期。说白了,大家上班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挣钱吗?一个连工资都拖欠的企业还待着干嘛啊!而且你提了辞职,老板的承诺无非是现在没有接替你的人,只要有人接替你,肯定赶你走,还是为自己多做打算吧,毕竟做生意的人利字更重。

发了工资之后比较好,也可以快递通知书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不必对方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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