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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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起诉无责方!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无责方驾驶机动车与全责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全责方因该事故遭受损失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损失,而且是有法律依据的。
就是说全责方主张的损失是行为该事故而发生的。对于损失提交足够的证据予以证实,明确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强险无责赔付虽名为“无责”,但并不是无条件的赔偿。交强险无责赔偿必须以无责机动车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为前提。无论是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碰撞”赔偿原则。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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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建议尽量出庭。为什么要出庭,实际上就是通过出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对于原告方不合理的诉求进行剔除,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主要是认真核实原告方的诉求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保险公司的抗辩是否合理合法。以下举几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a、被告要求承担自己误工费和所开商店停业的经济损失。
原告抗辩:已经计算误工费,开商店的损失不属于直接经济损失无需赔偿。
b、被告要求赔偿营养费,每天五十元。
抗辩:营养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医院医嘱,诊断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否则主张营养费缺乏法律根据。
c、被告主张三十年的陪护费。
抗辩:根据法律规定,陪护费最多主张二十年,根据本案情况,原告伤情逐步好转,不同意一次性计算二十年,同意先按十年计算,十年以后确实需要的可以重新主张。
d、保险公司不同意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抗辩:根据法律规定,诉讼任何一方都由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输赢比例承担诉讼费的义务,保险公司既然是诉讼一方不能凌驾于法律之外,也应当按比例承担诉讼费、鉴定费。
e、原告主张的交通费两千元,车票都是连号的。
抗辩:原告的车票真实性有问题。原告家到医院仅仅一公里,同意按每天五元公交车票共计二百元。
f、原告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19万元。
抗辩:原告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由所有的抚养人承担。原告方的被扶养人,实际上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原告依法承担其中的四分之一即可,同意按19万的四分之一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4.75万元。
等等。
另外,如果原告诉讼请求不多,保险赔偿足够,可以适当放宽抗辩。
其实这种情况下,原告方的工作量较大,被告方相对来说工作量不大。个人看法,重点做好以下事情。
第一,把原告方的起诉状副本仔细研究一下,看看他们的诉求是什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第二,最重要的事情是庭审阶段,仔细核实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计算是否有问题,有没有多算、多计的问题,证据是否靠谱等等。
以下举几个例子说明。
1、误工费。是否提供了单位考勤表、工资卡流水、纳税证明。否则只能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
2、医疗费。病历、用药明细、收费单子的相关内容是否异议对应。是否有与交通事故无关病情的诊治费用,是否有挂床问题,用药是否合理。
3、交通费票据日期、面额、起止地点、历程,车票注明的姓名是否相符。
4、被扶养人是否有无收入的证据,抚养人、被扶养人的人数是否有足够证据支持。
5、保险公司抗辩是否合理,是否有该赔不赔的问题。
6、其他问题。
等等。
以上回答供参考。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很多人一时不小心而导致的,既然是全责就应该负起全部责任。对方已经起诉,作为自己怎么办呢
第一,写出答辩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曰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另外,在答辩的过程中,对原告在诉状中请求的事项是认可,还是不认可。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第二,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答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的复印件,车辆的保险单据及相关证据。
第三:开庭审理等。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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