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图片_以前的结婚证与离婚证还有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5:40:09 人阅读
导读:都是民政部门办的有关婚姻的证书。放在一起是很好的,有提醒大家婚姻非儿戏,结婚离婚都要慎之又慎。否则仓促结婚的最后结果是离婚。我觉得所谓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只是两个普...

都是民政部门办的有关婚姻的证书。放在一起是很好的,有提醒大家婚姻非儿戏,结婚离婚都要慎之又慎。否则仓促结婚的最后结果是离婚。

我觉得所谓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只是两个普通的本子。

就比如说现在的结婚证,有了结婚证的夫妻,如果心没有连在一起,依旧会有矛盾,吵架,出轨,甚至貌合神离。

如果所有的结婚证变成了离婚证,那么,也许相爱的人在一起就会变成离婚,而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咋变成了结婚。只不过是两个不同的名词而已,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真正相爱的人是不会因为一个名字的更改,就改变自己的决定!

正如现在同性恋结婚并不合法,但是仍然有许多同性恋人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互相陪着对方慢慢变老,哪怕没有一纸婚书,也从来没有影响过他们对婚姻的忠诚,以及对婚姻的渴望。

我觉得与其改变结婚离婚的称号,不如珍惜现有的时光,珍惜爱的人,这样才是最有意义的,真正的婚姻关系,不是靠法律联系在一起的,而是靠两颗相爱的心。

谢谢邀请;无论你是上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男女,还是依法解除婚姻的夫妻,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婚姻就解体,在结婚证上也会盖上蓝色的条形章作废二字,婚姻成了过去式,留着它干啥,绝大多数人会把相片撕下来,再把结婚证撕烂,往垃圾桶一扔,一了百了。

既然恩断义绝,各奔东西成了陌路人,应该快刀转乱麻,斩断一切情思,才能尽早的抚平创伤,轻轻松松的迎接人生的挑战,做出未来生活的选择。还留着这张作废的结婚证,当作纪念没有意义,看着它回忆幸福的时刻少,揭开伤疤倒是痛苦无限,无疑是自己在作贱自己。

楼主说的这个情况确实有,就如我们这个小区有一位男士,当初结婚就是奔着女生的相貌去的,百般的迁就这个女人,到头来女人遇上个比他更优秀的,三次上法院起诉才和他离了婚,可以说他对这个女人有一万个不舍,家里什么都不许改变,天天都陪伴着这张作废了的结婚证,从此精神秃废,一蹶不振,经常性的不明不白的说声;我老婆。不到两年,手里攥着这张作废的结婚证去世了,人们都说他是个情种,是这张作废的结婚证害死的。

还有一个事例是个女的,女人爱丈夫,但又放不下面子,鸭子死了嘴壳硬,和男人憋气离婚了。我一位年近40离异的同事去追她,不到一年他们又离婚了。同事说这个女人晚上做梦,经常性的叫前夫的名字,拆枕套换洗,才发现女方的枕套里藏着一张作废了的结婚证,原来是女人忘不了前夫才分手的。离婚前女人也叫人做和解,说女人对他是真爱,却无法挽回,倒霉就倒霉在这张作发的结婚证上了。

总之,离了婚还余情未了,有破镜重圆的希望,留着这张作废的结婚证,意义非凡。要是不想和好,留着它,只有害,没有益,别没事找事,增加无穷无尽的烦恼。

需要准备的资料: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双方有效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离婚证或者离婚法院有效的离婚判决书。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双方没有直系亲属和三代旁系血亲关系。结婚寸照(婚姻登记机机关可以照)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3:再婚有哪些特别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4: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5: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6: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7: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8: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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