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嫌疑人可以保释吗_刑事案件能保释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7:57:29 人阅读
导读:既然想申请取保候审,说明已经被侦查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已经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

既然想申请取保候审,说明已经被侦查机关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在侦查机关已经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后,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由侦查机关对其办理取保候审;对于起诉的案件符合以上条件的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可以对其办理取保候审。

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为做了违法的事情,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被判刑了,判刑代表着他们要进入到监狱里面生活了,那么,被判刑后还可以保释吗?判刑后不存在保释了,保释又叫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你好,犯罪嫌疑人本人有权申请。依据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对于直接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应作撤销案件(处侦查阶段)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侦查完毕)。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刑拘后,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法的规定,,1:是否犯的罪在三年以下,2:是否暴力犯罪,3:贪污受贿犯毒都会取保候审,你可以请律师写申请到办案单位保释。

以下两种情况囊括了大多数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时,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就会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将案件材料退回公安机关。

第二种情况,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时候,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就会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材料退回公安机关。

这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收到退回来的卷宗材料后,有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撤销案件,即人们常说的销案。

第二种,是取保候审。

为什么要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的原因是公安机关认为虽然现有的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但是公安机关还是没有放弃,希望进一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完善相关的证据链条,以达到定罪的条件。

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达到一年;一年期满,没有实质性的发现,公安机关就必须无条件的解除取保候审。

这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补救期为一年。

  1、我国没有保释制度,与之相近的是取保候审。  2、申请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制,只要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法院判决生效之前都可以申请。  法律规定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与有无案底无关。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为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拘留快到期前后,一般会呈送呈送检察院,申请逮捕嫌疑人。检察院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公安局一般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开出释放证明,嫌疑人就可以回家待着。

这两个证明,就是下面的样子:

也就是说,检察院对于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审查的部门一般是侦查监督科(处),内容,就是审查是否具有逮捕的必要性,主要是三点:嫌疑人是否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因为如果出现错抓错捕,检察院作为批捕的机关,可能就要承担错案追究的责任,而在批捕之前,办错案抓错人的责任在公安这边,所以逮捕是公安和检察院错案责任的分水岭。有些地方会把嫌疑人的批捕率作为公安办案人员的考核指标,即如果公安刑拘了当事人,检察院却没有批捕,公安办案人员可能承担一定的内部追责,比如绩效、工资待遇,个人晋升等。

所以,检察院一旦把当事人批捕,说明很大程度上,嫌疑人相关的犯罪事实证据检察院已经掌握,检察院才会作出批捕的决定,否则他们不会批捕。所以如果在批捕之后,还愣头青似的申请取保候审,等于要检察院打自己的脸。

所以,申请取保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是在刑事拘留期间,也就是在检察院批捕前,这时如果提交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注意是辩护意见或法律意见书,不是一份抄模板的取保申请书),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会和办案民警的呈捕意见一起送到检察院面前,这样,会大大提高不批捕、取保的机率,效果远比检察院批捕后申请强。

那批捕之后是不是完全没可能取保了?

不是,批捕,只是一种暂时的羁押措施,随着案件的发展,如果出现新的有利于嫌疑人的辩护点和证据,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就是申请变更嫌疑人的羁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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