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_征地赔偿是赔给承包者还是赔给集体?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4:31:13 人阅读
导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

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第三十五条规定:“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这个问题各地各队不尽相同。以前,就算田地到戸,生产队集体意识交浓,只要生产队任何一农户承包田被征用的款项,都将纳入生产队按人平分,土地调平。而今,有的还是原模式,大家平分,土地平调。有的,谁的山征用了,钱归谁。谁的田征用了,钱归谁。甚至有的地方的林农还可以买卖林地地基,供人建房。因为建房户有合法手续。农村口粮田被征用的补偿款,归生产队集体分配的,大多在余粮区域的生产队,对于山区或半山区的生产队,如农户林地或田地被征用,大都归农户所有,不归集体。当然,这一做法,也是经生产队农户同意才这样做的。

我来介绍一下某村的分配方案。某村在国家征地后,大家议论纷纷,提出各种分配方案。针对这一情况。

村两委首先收集整理群众提出的各种方案,本着照顾大多数村民利益的原则方针。从中筛选了二三种方案。

召开群众代表会,把村两委筛选方案作为建议方案。同时重点强调以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反复讨论,然后让群众代表回访各村民小组,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完善和修改建议方案。

村民代表对建议方案投票,最后确定。现有村集体经济成员和土地承包者”人地各半”的方案。该方案既照顾了原土地承包户的和盒,也照顾了无地村民的利益。

如本次分配总额3000万元,本村承包土地1500亩,村民1500人。则为每人5000元,每亩地5000元。

如某村民,一亩地,4口人。分配金额二一亩地X5000十4亩地X5000元二25000元。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征收承包的耕地是与土地所有人洽谈征地事宜,补偿款也是补偿给土地的所有人。再由土地所有人与土地使用人洽谈土地承包终止的补偿事宜。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农村村民是指居住在农村的村民,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业户口农民。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你好,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对于土地流后的土地遇征收,其土地的征收款应归原土地集所有,(可能存在集体与承包人的具体分成问题)关于青苗款及土地肥力补助,也青苗钱应归流后的土地经营人。

2017年是农村土地改革变化最大的一年,这一年之中先是《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在是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提出,最后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让农村的土地政策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解除了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利益,不过对于农民而言目前最为关心的问题还是征收等方面的问题,许多农民朋友都在问到农村征地补偿到底补给谁?是补贴给承包证还是不贴给农村集体组织?

其实在2017年农村《土地管理法》修订中,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土地征收方面需要听取征地农民的意见,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让土地征收变得更加人性化,随着土地入市等政策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在土地征收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到土地价值、位置、供求关系等等给予综合性定价,让农民的土地价值最大化。

在土地征收之后的补贴分配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征收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时,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充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原则,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选址安置房、自建房或者货币补偿,但需要注意一点,农民如果货币补偿则不能申请宅基地,且只能够获得宅基地上房屋补偿,而宅基地的补偿归于集体所有,但却会用于农民自身的安置。

对于农民耕地的补偿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耕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用、土地附作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是补贴给农村集体组织,因为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农民想要获得安置补偿则需要放弃集体统一安置。

虽然土地补偿费用是直接补偿给农村集体组织,可对于土地补偿费用的使用需要经过农民统一之后,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等方面,可以说是土地补偿费用必须要用到农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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