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对旷工没有任何约束,不管国企还是私企都会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其中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有明确的规定。
国企的规章制度规定,职工连续旷工十五天,作除名处理,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操作起来比较人性化,当旷工超过十五天后,领导先找本人做思想工作,人不在单位的先通知本人回单位,通知不到的甚至会到你家里和本人及家人勾通,尽量回单位上班。实在不想回来的先公示,然后再作除名处理。这是针对技术能力強,平时没有什么大错的职工。对其个别老油条,只是形式上对你欠说,走走过程,一般不会留你。但都不会旷工十五天马上就开除,很多都是几个月不来上班才除名的。
私企就不一样了,私业大都规定连续旷工三天就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会事先打电话通知你,基本上都是连续旷工三天就直接开除,很少有挽留或劝说你回来上班的。所以,尽管劳动法对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但国企和私业对旷工的处理方式就大相径庭,真的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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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无劳动关系事实的解除合法吗?两个问题一个个来回答。
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首先要看解除的原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的,以双方协议中解除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如果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或者辞职报告)上有解除时间的,用人单位没有进行批复的,就以申请书上的解除时间为准。如果用人单位有批复同意的,以批复的日期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或者以用人单位批复同意“某天”解除的日期为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用人单位符合单方面解除条件的,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解除时间。
具体情况无法一一例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谓的无劳动关系事实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虽然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吗?
如果是这种没有履行的劳动合同,当然是可以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一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后,员工没有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没有上过班,用人单位说员工旷工也是理由很充足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合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个人总感觉劳动合同法像个无限循环一样,一条规定中套着另一条规定,要适用需要看全部的法条,每个规定又各有几个条款,总之想要融会贯通需要认认真真读几遍。别说劳动者有时候看不明白,律师也不见得能全盘理解。
但是希望提问的人能尽量多的正确描述,否则提供的答案未必能解决问题。
厂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只说明你和厂里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不等于社保局把你除名。你该交纳的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两段说。1是从进厂之月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月,厂里交一部分,自己交一部分。2是从你离厂之后的月份,到你60周岁办离退休时,这一阶段的养老金全部自已承担。两段加起来所交养老金的年限就是你的工龄。
1、劳动纠纷,应当先向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
2、应先从“规章制度”下手,此规章制度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否已向受处罚劳动者公示,违不违法等,如果有此情形,适用的规章制度直接无效,其处罚自然也是错误的,解除也就是违法的。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受伤私了_交通事故私了,对方后期反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