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可以法院直接起诉吗_工伤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5:21:55 人阅读
导读: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工伤案件需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获得工伤待遇赔偿的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2、如果是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1.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但只能按照人身伤害赔偿处理,不建议通过该方式;

2.建议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发生工伤,单位或个人、亲属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是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的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不可以的,因为这类案件按规定来说应由基层法院审理,你直接去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你可以先去县法院起诉,败诉之后再上诉,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中院管辖了,况且,法院不一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用人单位为签合同的公司,你的情况可能存在外包或者劳务派遣。

受工伤后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超过30天没申请,受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看能否评上残疾。

如果认定是工伤,就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或者仲裁不予受理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就可以直接以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

不可以,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处理的,条例中有严格的明确的规定,怎么赔偿和补助也有相关条款。应该按照工伤赔偿的程序进行,如果你对赔偿或者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须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发,含扣除的社保费、水电费等),别忘记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起计算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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