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归哪个部门管_遇到不良劳务派遣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3:36:08 人阅读
导读: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均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

  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均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有权管辖。

大家共同维护权益,共同为劳务派遣盖坟墓,欢迎关注联系实现合法权益。

1、根据2012年商务部办法的新《对外劳务合作条例》规定,从事劳务派遣的必须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所有的出国劳务中介都是违法的,不允许任何个人或中介从事出国劳务。2、管理出国劳务公司的部门是国家、省、市、县的商务部门,咨询报名的是其下属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普通劳务派遣公司和其它公司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独立法人,所以其他公司与劳动局什么关系,他就是什么关系,没什么不一样。 不过也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劳动局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他属于官商性质,一般银行、供电等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政府会指定给这种劳务派遣公司托管劳动关系,所以有部分人会以为劳动局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主管单位。

1.从法律上来看,政府机关也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主体之一,法律上并不禁止政府机关使用劳务派遣工。

2.从社会责任的角度看,政府机关大量使用派遣工,给社会非常不好的导向。如果政府机关人手不够,可以增加编制;如果人手够了,应当提高编制内人员的工作效率。

3.有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嫌疑,而且派遣工的待遇与编制内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待遇有天壤之别,派遣工干了大量的脏活累活,但是工资却很低,明显的“同工不同酬”。

劳务派遣当然是归人社部门管!

我喜欢说实话,说直话,被刺到勿怪!

1、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

你懂得清楚什么区别吗?一个是劳动合同,一个是外包合同,不一样的。

2、建筑劳务外包

如果你是正儿八经在做这个,建议你还是去办个劳务派遣证好了

但如果你是要做避税,这行就不要做了,违法了!

劳务派遣用工当然有权利进入用工单位工会组织。

首先,我们看一下《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和限制。

所以,很明白只要是劳动者都有权利参加工会,但是应当是哪里的工会呢?尤其是劳务派遣企业,究竟应当参加派遣公司的工会还是用人单位的工会呢?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有特别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所以,结果也是很明确的,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的工会,也有权参加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可以两个工会都参加。

相对而言,参加工会理论上也应当缴纳工会会费,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而基层工会除了维护职工的权益和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之外,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会员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券等实物慰问品。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者其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的时间,一般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如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应当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所以,参加工会组织还是非常有好处的。职工应当积极争取组织和参加工会。

你好,劳务派遣公司注册不受行政部门管理,劳务派遣属于用工单位,属于劳动部门管辖监督范围内,如果你出现劳动纠纷,一样可以找劳动部门去解决问题的,劳动部门有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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