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_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55:36 人阅读
导读:概括而言:两种救济保护方式: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自力救济)。细一点就是,能自力救济的情况下最好自力救济,包括向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人讲理,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进行调...

概括而言:两种救济保护方式: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自力救济)。

细一点就是,能自力救济的情况下最好自力救济,包括向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人讲理,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进行调解。或者自己进行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

其次是公力救济,公力救济一般时间长,过程慢,事情也麻烦。没有选择时才这样做,包括去投诉,报案,或者起诉。

真正减负,是指学生减负吗?如果是,立法上就是规定学校不得在假期补课,不得超量给学生加任务等。不过法律的规定都是比较概括的,不能太细。

发泄公司的经营只要经过工商登记并有执照就是合法的。这类公司的业务就是接受发泄者的发泄,两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不违反其他人的利益,就是法律允许的。

可以通过

(1)诉讼途径。诉讼俗称“打官司”,诉讼途径就是指受害人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诉或申诉,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途径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2)非诉讼途径。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非诉讼途径,是指受害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请求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处理、解决问题,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诉讼途径很多,主要有:投诉、申请、调解、申请裁决、申请仲裁、申请复议、申请复审、复核、申请行政复议和申诉等。


扩展资料:

合法权益是指受国家法律保护并能取得预期收益的特权,如各项无形资产。

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

劳动者团结起来、收好证踞、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都可以!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职场人会受到不平等、不合法的待遇!大部分人却抱着钱不多算了、怕麻烦算了、道听途说仲裁会偏向企业等想法放弃了维权,或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最后想维权也难了,其实在仲裁中企业的败诉率才是很高的。这一期文章,笔者整理这些关于劳动仲裁的攻略,目的就是帮助大家正确认识劳动仲裁,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及时维权。


希望能帮到您!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找律师找法,费用高不说还能把人托死,

找媒体,对他们没好处他们也不会报道,也看是惹的什么人什么事,他们也是有选择性,也没啥指望,

最后留给当事人,除了失望就是绝望,

只剩一和希望,找公交,哈哈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且毋庸置疑的。

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如果不积极维权,那么后果是什么呢?是侵权方会更加肆无忌惮,更加目无王法;于自己而言,会生活在委屈和愤怒之中。

当然,我也大致明白楼主为何要这样发问,是因为现在维权的确不容易,困难重重。但维不维权与能不能维权成功是两码事。前者是我们自己的态度和做法,后者是结果而已。

但不管怎样,面对侵权必须主动维权。

到处是死胡同,到处是漆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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