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没此类规定,只有规定女方在孕期,或女方生育子女完毕一年以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
只有女方有这个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就目前我国的离婚制度来看,离婚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除非是军婚比较困难点外,只要依法按照婚姻法的程序来,花点时间就可以离掉。
婚姻法规定了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规定的事由看似简单,其实每一条的实现都很难的,具体就不展开。
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基本上法院第一次都会驳回。
这个规律虽然没有写进正式的法律规定里,但实际上都已经形成习惯了,第二次再起诉离婚,法院会考虑已经无和好可能,基本会判离(不是一定的,还可以搞第三次)。
夫妻离婚是一个社会问题,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造成夫妻双方暂时分居的情况不在少数,世道艰难,为了生活,为了进步,为了共同的理想,夫妻暂时分别也是屡见不鲜,只要是有共同语言和理想,忍受些分离之苦大都不会有多少问题。分居半年并不太久,只要心心相印,何须朝朝暮暮。若是心已渐远,无须分居半年。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分居半年不一定离婚,天天在一起也不一定不离婚!|
夫妻分居半年,虽然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但是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必须分居两年,而且在分居期间,夫妻从未有过接触和见过面,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而且要有一定证据证言等。
方可向法院起诉,经调解无效方可离婚。
我同住楼道一位女教师,嫁个懒汉渣男,女方和他分居两年期间,仅回家拿了一次季节性衣服。
男方获知后立即赶到家里,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他百般狡辩,为此事女方败诉。
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帮助下,调离了本地,然后再次分居两年,总共相加四年以后,才好容易离了婚。
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但是我还是劝你做好离婚的打算。
跟据你的描述,你们认识恋爱时间不会很常,相处了解不够深,没有建立真正的感情基础,而草率的结了婚。没有爱情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婚姻。于其痛苦的结合,还不如痛快的分离。
其中也不排除骗婚的可能。她宁可选择陪伴朋友们,而不是选择陪伴着你,想想都觉得你真是可怜又可悲。一个丈夫还不如朋友们重要吗?如果是真心跟你结婚的人不可能这样!再就是,她的形为也不是做好妻子的人,她更不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最后劝你收集一切有力证据,做好离婚的打算。
仅供你参考,离婚还需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