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款人骗担保人怎么办_债务人欺骗担保人,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3:46:13 人阅读
导读:首先你有证据证明欺诈的事实是基本前提,其次担保是你和债权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如果债权人欺骗你,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属于可撤销,需要你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内主张撤...

首先你有证据证明欺诈的事实是基本前提,其次担保是你和债权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如果债权人欺骗你,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属于可撤销,需要你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一年内主张撤销,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恶意串通属于无效,如果债务人欺骗你,则不影响你和债权人的担保合同关系。

  借款必须借贷双方及担保人都在场才合法有效,而你所描述的(如果是真实的),实有借款人与对方串通诈骗的嫌疑,建议你带着照片和录音找社区法律顾问咨询。

若有证据证明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不是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担保合同。

结论:就是按照《担保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连同债权人恶意串通侵害担保人权益的情况下,那么担保人无责。

但是:需要说明的就是,一般实务当中而言银行并不会愿意做这种风险极高的事情,因为银行的性质不必多言,虽不清楚提问人的担保数额多高,但是我想数额并不会太高,因为太高的话早就报案或者诉讼了,不会到头条来发布这样的问题。其次想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侵害担保人的权益的证明难度也很大,根据《证据规定》这种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意、存在事实侵害行为才可能成立,但是银行基本都是形式审查,在担保过程中确认签署人身份真实,提供的信息真实即可。

综上,提问者的问题想要按照此种思路解决,比较难。

如果有证据证明欺骗担保人,需分情况对待

1 担保人如果已经执行了担保行为,那就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协商,也可上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2 如果只是欺骗,但是并没有执行担保,担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担保手续。协商不成,可以上法院以欺骗为由,诉讼解决。

3如果马上将要执行担保财产,可以以欺骗为由,提请法院暂停执行,法院确认后,解除担保。债权人则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偿还债务。

       有了担保法,大部分借款人就不想还钱,这不是培养骗子吗?只要你充当了担保人,无论你有多大的承担能力,借款人借再多的额度,担保人你的签字都有效,你都得承担法律责任,你就得还款,那就砸骨髓还吧!最好让担保人活他个千八百年,慢慢还呗,担保人多么有福气,寿命能够延长那么多年,为之一笑。

       但不要忘了你担保多大额度,只要你签字,担保法都认定,可是你到银行借款,看看你能借出多少,别说你签字,你就是磕头都没用,这又是什么回事。

担保不仅在客观上给了骗子可乘之机,而且客观上培养了更多的骗子。只要有人担保,无论借多少额度,利息有多高,借款人这个骗子角色,都可以统统不予以考虑。因为骗子从骨子里就没打算还钱,届时骗子可以一走了之,而把无尽的灾难留给担保人,担保人成了名副其实天底下最大的傻蛋。可以说担保这种行为,已经明确地再三的一次次用血的教训,强烈的告诉世人,不能担保,不能当好人,不能有慈悲之心,这在客观上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试问这样的傻蛋还会剩几个。

这个是不一定的。但只要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保证人就有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

你这个债务人是被抓起来了,那么,首先要看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你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向你主张权利的时候已经过了保证期间了,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要看你作为担保人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如果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你是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即便作为被告一同被起诉,也会在判决书里有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样的描述。因为债务人被抓起来了,但是他还有财产,所以,到最后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还不一定。

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保证责任很难跑的了,这时着眼点应该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这个方向上,尽量掌握债务人的财产,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追偿。

大家觉得呢?欢迎留言讨论。

经常有为借款人担保需要承担责任时,有的觉得自己冤枉,因为自己就是为贷款人提供了担保,根本没有用借贷的钱;有的认为是被借贷人骗了,他没有还款自己要承担责任;还有的人在担保时借贷人对担保人承诺是假担保或者背后有合同仅仅担保几天,然后就撤消担保的。

但是我要说的是,上面的担保不管是真担保、被借贷人骗了的担保还是背后承诺的一些所谓的假担保,对借贷行为而言,都是真担保,都要承担担保的法律责任。

担保不是儿戏,担保是要承担责任的。

担保是借贷行为中一个重要的责任,担保在履行还款义务和责任时与借贷人有同样的责任。

现实中很多人碍于面子和各种关系,在对方的借贷行为中,为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在履行还款责任时才觉得是受骗了。

《担保法》对借贷的担保制度作出比较全面的规定,担保就是第三方(人或物)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做的保证,所以在债务人不能或者 不愿意发行债务还款 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

你说作为担保人帮助朋友做银行贷款做担保人,现在朋友不还银行贷款,银行控制自己工资卡用还来贷。这在银行借贷行为中是正常的,要求你还款也是正常的,甚至如果查封你的房产或者拍卖也是正常的。

你说是被实际借款人欺骗,承担了200万还款责任,但是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是被贷款人欺骗,如果能证明你贷款人欺骗,你也只能是向贷款人提起诉讼要求贷款人赔偿你的损失。

目前情况下,你只能履行为贷款人还款的责任,同时,你可以搜集证据向贷款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因为担保法规定,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须依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以自己的财产代为债务之清偿。只有在代偿债务后,担保人即成为债务人的新债权人,就其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现在,你已经为贷款人在履行还款责任,所以你可以向贷款人提起诉讼追偿还款责任。


这里要提醒的是,贷款人既然不能或者不愿意承担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你的追偿也不会那么容易。所以也要有心理准备。

在这里,提醒所有的人,担保有风险,担保需谨慎。在担保时要对债务人的人品、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以免把自己陷入债务陷阱之中。

我是文化评论,专注金融三十多年,很高兴与你分享我的建议。有什么问题可以关注文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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