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通知_辞退员工要提前多久通知?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5:16:59 人阅读
导读:不是“必须”。员工辞职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最多再留住这位员工30天,如果能达成一致,可以马上离职。具体还是看情况。01.讲一个我身上发生的真实故事2002年在国企...

不是“必须”。员工辞职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最多再留住这位员工30天,如果能达成一致,可以马上离职。具体还是看情况。

01.讲一个我身上发生的真实故事

2002年在国企,我辞职时给HR写了封邮件,提到“按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通知公司”。结果HR五分钟不到就跑过来了,说:“大志,快走吧!就到今天,公司同意你离职。”

后来我才知道,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员工可以马上离开公司。

02.最多留你30天,这期间双方其实都很变扭

有些核心岗位老板如果用离开薪、升职的方法都留不住你,那他最多再留你30天。劳动法规定的是底线,公司不可能做突破底线的事情。做的话要付出代价。在此期间,双方都很难受。至少在我看来完全没必要。

而且约束是双方向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如果要请员工马上走,要额外多支持1个月薪水,或者选择提前30天通知员工。

03.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道德是法律的更高标准,做事不能以为违法为起点

如果一个公司做事以不违法为标准,那这个公司太可怕了。法律规定的是道德底线,一般情况下要做的很差才会违法,比如:随地吐痰最多算有违公德,不会因此进监狱。

老板和员工之间很多事情估计还是商量着来。

山水有相逢,谁也不能把事情做的太绝。

员工有权提前30天(试用期内是3天)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无权通过提前多少天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这里就不赘述了。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并非跟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统一的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到期要提前通知。有的地方,比如北京,在地方规定中有此要求。公司没有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天多支付一天工资。你可以找一找当地的《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一下地方政策(人社的咨询电话一般是12333)。  再明确一下,合同到期终止的(不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必须提前通知,只有看地方规定。比如北京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但这是地方规定,统一的规定没有。

很多人都不懂这些,以为提离职必须要30天才行,实际上只要企业愿意,隔天走都没问题。

30天的规定,更偏向于对用人单位的保护,而不是员工。

在劳动法律的规定里,对于试用期离职的员工,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请;转正后的员工则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为什么有这样一个规定呢?这就是从用人单位的需要来考虑的。

每一个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然承担着一部分的职责,掌握着一部分工作的信息。

工作时间越长,掌握的信息必然越多,如果员工提出离职立刻就可以直接走人,很可能就会对公司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因为他没有进行工作交接,其他人不知道他手上有哪些工作,也不知道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

这就要求,离职员工必须留下较为充足的交接期,方便企业安排新人给他对接工作,顺利地把工作全部交接过去

但是这个时间不可能无期限地拖延下去,这样又会对离职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所以最终的决定就是,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很明白了,如果属于正式员工,但手上并没有多少关键性的工作,走了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工作开展,那么即便员工当天提出离职,第二天就批准他离开公司,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没有工作需要交接,与其延长30天,不如让他立刻走,这样不耽误员工找新的工作,也避免公司多花一个月的钱

当员工提出了离职之后,内心就不会再想着为公司多么的着想,自然也就产生不了效益。早点走,反而对公司有利。

那么,如果是一个员工有一些工作在做,又想要尽快地离开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自己打算提离职之前,先将自己手头的工作整理好,提出离职之后,立刻就可以进行工作交接,不至于再来花时间整理手头的资料。

这种做法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比较好的,双方不耽误,双方也能顺利地进行交接。

我是@次等大叔 ,专业书作家,著有《从零开始学招聘》,合著《HR软实力》,今日头条等多平台签约作者。感谢查看主页,点亮职场未来!

提前三十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个月计算方式为自然月。用工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一般是通知后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也可以提前通知。未提前通知是否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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