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合法离职_公司拖欠工资,该不该辞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9:14:51 人阅读
导读:公司拖欠工资,该不该辞职呢?其实作为一个企业来讲拖欠员工工资就是不对的了。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都应该首先要处理好员工的工资问题的。那该不该辞职这个问题。我们可以...

公司拖欠工资,该不该辞职呢?其实作为一个企业来讲拖欠员工工资就是不对的了。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都应该首先要处理好员工的工资问题的。那该不该辞职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谈谈。

第一公司是不是恶意拖欠工资呢?如果是恶意拖欠工资,那就应该马上找相关的政府部门处理工资事宜。而且马上辞职。

无论一个公司如何,首先就要确保员工的工资。如果连工资都恶意拖欠了,那这家公司离关门也不远了。因为无论你是什么原因只要拖欠工资的事情一但广为传播的时候。你企业的名声肯定是不好了。不但难招工。而且供应商也会避而远之的。那这样的企业又能有什么发展呢?所以尽快辞工。因为它不值得你留念的。

第二公司不是恶意拖欠,只是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这样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对你重视程度,和你对公司忠诚度来决定去留。

如果一个公司,只是因为偶尔的资金紧张。拖欠一下工资。而且平时对待员工也不错。对你也很重视。你对企业也有归属感和一定的忠诚度的话。那是可以等待一段时间来衡量企业的是否值得去追随的了。想当年马云马大哥他也拖欠员工工资呀。但他不是恶意拖欠,只是短暂的资金紧张。所以对那些认为马大哥值得追随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人物。大家都应该有所了解的了。

总之拖欠工资的企业确实都不是什么好的企业。如果你对公司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最好就是先找劳动部门来处理相关工资问题。然后辞职。记住不是每一个老板都是马云。也不是每一个企业都是阿里巴巴。

工资都不发,怎么可能会给你赔偿?

但是,因为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发工资,导致员工主动离职,可以将工资和赔偿一起申请仲裁。

1、因不发工资劳动者提出离职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根据这个条款,公司不发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出辞职没有问题。

2、工资和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是公司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法律依据。

现实情况中如果不是故意刁难员工,确实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这种情况下,即使法院发出支付令也很难拿到手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这是可以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但即使被判要公司给予赔偿,在工资都难以发放的情况下,能不能做到赔偿就很难说了。

对于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与其他同样情况的同事一起去,充分的证据和影响力,可以更快促进应得工资的追回。

3、就业需擦亮眼睛,别被套路和陷入恶性循环。

现在企业用工难,但另一方面很多劳动者就业也难,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愿意就是信息不对称。

劳动者在求职时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效益、口碑等方面做了解,即使在入职前了解不够详细,入职后也需要关注这些方面信息,苗头不对早点撤,别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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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凡尘漫记】: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公司申请离职,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是法定义务,也是一个企业良好信誉的表现,员工上班,目的就是挣钱,并不是义务劳动。到了发工资日,领不到工资,怎么会用心做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同意,也不需要申请离职。哪怕拖欠时间超过合同上约定的发工资日一天。员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 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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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时应该怎么维权,合胜法律网整理了相关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无故拖欠工资时应该怎么维权这个问题,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请注意支付赔偿的条件:

1、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而逾期不支付;

所以,在要求赔偿金时,应先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若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限期内不支付,你可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索取。

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刚入职的职工最怕的大约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了吧,公司因为各种理由押后或者直接不发工资,但是法律规定的不能拖欠工资,那么怎样才算是法律上的拖欠工资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拖欠工资的相关知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回答:

1、关于劳动合同解除。

不知你离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你不想计较其他,只是不想做,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保留相关证据,期满即可走人,无需单位同意。如果是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据此提出解除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你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可以成为谈判的筹码。

2、关于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在交接时结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如有法律服务需求,欢迎联系。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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