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直系亲属规定_什么是供养直系亲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5:29:23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戊款规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二分...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戊款规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患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处免费诊治,手术费及普通药费,由企业行政方面负担二分之一,就医路费、住院费、住院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根据这一条规定,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论与职工同居或不同居,住在城市或农村,凡患病时能够到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时,即可享受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戊款规定的医疗待遇.患病时,未在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治者,其所需诊治医药等费用原则上应由本人自理.本人负担确有困难,影响其不能维持生活者,可以做为生活困难,由基层给予适当补助.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无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5.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6.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参保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参保人员死亡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离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其中:2003年12月底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在2004年1月1日后死亡的,其配偶在其办理离退休手续前已按原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确认为供养直系亲属,且在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符合现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也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死亡人员生前参保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供养直系亲属 :根据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四)孙子女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工人职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男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需依靠工人职员本人供养且共同居住者,以供养直系亲属论。工人职员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如不与工人职员同在一处居住,须取得其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确系依靠工人职员供养,方得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所谓直系亲属, 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 。然而日常生活中不同范畴所指的直系亲属也有所区别,例如婚姻法、劳动法、以及临床治疗中都有所差异,下面赢了网法律咨询带你一起来总结一下吧。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民法通则》上的法定直系亲属按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子女,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这一般用于法定监护及遗产继承。注意:对于亲兄弟姐妹则不属于直系亲属。

以本人为例,直系亲属有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医学上直系亲属应避免输血,这里的直系亲属指的就是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包括,现代医学证明,直系亲属间输血有时会发生一种严重的输血反应,称为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这种输血反应尽管发病率很低,但死亡率却高达99.9%,一旦发生几乎无法挽救。

职场生活中,涉及到直系亲属丧假,这里的亲属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哪些?职工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职工供给,符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以及虽满16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继续在中学学习者;(4)孙子、孙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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