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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包合同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10:17:46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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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甲方(转包方、出租方):住所:联系电话:乙方(接包方、承租方):住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1、2、3、4合计共计 亩(大写); 亩(小写)。

备注:

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共计 元(大写: );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 公斤 (实物名称),共 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

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

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

(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

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

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

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

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

六、违约责任

(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

(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签章)

鉴证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一、土地纠纷必须处理到位,严禁回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纠纷未彻底处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纠纷的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都不能签订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纠纷调处的空间。

  二、签订合同必须阳光操作,严禁闭门造车。凡是农户耕地台帐登记没有入户核实并经农户签字确认的村组,签订合同要一律登门入户。

  三、农户签字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随意代签。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宣传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政策,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户签字代表农户的真实意愿。

  四、合同填写必须整洁规范,严禁自作主张。下列内容必须统一规范: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编号”和“鉴证编号”为同一编号;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6、“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7、“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8、“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9、“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0、“鉴证机关签章”必须在对签订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后进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签章。

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村里承包给你,就是让你管理的,没有给你对外承包的权利,你再承包是无效的,你们所列举的一切都是群众个人行为,法律肯定不能承认。

经济树种不值几个钱,你可以和他协商给他钱

这要看流转的是哪一类土地,现在农村土地流转虽然主要流转的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但是其他农村集体土地(集体资产)也在流转范围内,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农民的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行管理政策,农民的承包地流转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上进行,因此你们当地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就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当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对于承包地,承包的村民是法定的权利人,在权利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该流转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农村的四荒地、未利用土地

四荒地、未利用土地属于农村集体资产,如果你们村村委会是土地的发包方,那么村干部是可以代为将四荒地进行发包或流转给其他承包人的,此时不需要经过每一位村民的同意,这部分流转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具体怎么分配依据当地集体收益分配方案来。

户口在农村搬走快二十年了,有二次承包合同现有农村土地还归我所有吗?可外包吗?

这个问题的表述不是太清,我们不妨理解为:这户农民的户口还在农村,但已经不在农村民住,出外创业近20年,但在农村有当初的土地承包合同,现在这土地是否还归这位农民朋友承包,是否可以将这土地进行流转?

那么,通常情况下,你户口还在农村,虽然不在农村居住,农村集体不会剥夺你的土地承包权。如果你现在无力耕种,完全可以按照土地流转政策,将土地外包流转,获得土地流转费后安心在其他地方创业。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按照当时的农村户口进行分配承包的,承包期30年,现在又规定到期后再延长30年,那么你当初承包的土地(有二次承包合同为证),应该还有很长的承包年限。在承包期内,如果你举家迁入小城镇生活并且把户口迁移,农村集体也不允许收回你的土地承包权。户口没有迁移,只是不在农村生活的,更应该视为本村村民,所有农村集体的待遇和其他在村居住的村民一样。

但是,农民朋友既然问出这样的问题,说明这土地目前可能有争议。如果真是有争议,那争议的原因是什么?以晏子分析,这为农民朋友从农村搬走快20年了,也就是说举家离开,这近20年中,由于不在村里居住,可能放弃了土地的耕种。如果是委托邻居或亲戚朋友代种,这个很好办,直接从亲戚朋友手中再把土地要回来即可。但是,如果没有委托外人耕种,直接将土地撂荒了,那么,根据土地法规定,撂荒两年以上的土地,村集体可以收回重新进行分配。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那就真有点不好办了。因为虽然你有承包合同,但你自动放弃了土地耕种,视作违背了合同,村集体收回耕种权,无可厚非。如果没有重新发包,可以和村集体协商重新承包。但是,如果村集体已经将该土地进行调节,重新发包了,那么,你就只能等到下一个承包期,再重新主张权力,重新承包土地了。

所以,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要根据问题发生的具体原因,进行合理分析,不能认死理咬死理。就这个问题来说,如果真和村集体有纠纷产生,只能协调来解决。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谁也不会剥夺农民的承包权,但是农民故意将土地撂荒,这就违背土地法了,也有违土地承包经营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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