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补偿必须经过劳动仲裁么_公司不缴纳社保,个人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吗?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7:57:40 人阅读
导读:最近在向公司管理层做一个劳动争议的专项报告,其中也提到了如何合法调岗降薪的内容,下面简单给大家说明一下,员工遇到降薪该如何处理。首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公司无故...

最近在向公司管理层做一个劳动争议的专项报告,其中也提到了如何合法调岗降薪的内容,下面简单给大家说明一下,员工遇到降薪该如何处理。

首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公司无故单方降薪,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员工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

公司无故单方降薪。

薪资是劳动报酬,降薪属于典型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公司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公司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降薪,公司单方降薪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可以单方降薪。
  2. 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依法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司可以单方降薪。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公司没有单方降薪的权利。

员工对降薪提出异议,且在离职前通知公司,员工离职是因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在离职前书面通知公司离职原因。该情形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降薪的情况,员工如果不同意,一定要留下书面提出异议的证据,否则履行一段时间后,可能就默认为同意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降薪后,员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至少有两个,一是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二是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降薪后,员工不想离职,只想公司按照原待遇发放工资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资待遇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属于合法调薪的,仲裁委和法院会支持员工的主张的。当然,这样做,员工和公司的关系会比较紧张,不利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可能会为难员工,要么就是员工受不了自己离职,要么就是公司受不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看谁能熬到最后了。

先说结论:当然可以走劳动仲裁。但是建议先礼后兵,跟公司先谈判,如果跟公司谈判无果,那再考虑走劳动仲裁。

有的公司就是抓住员工不懂法的心里,以为用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打发走员工,那他们可想错了。我们要把自己掌握的信息摆在台面上,跟公司好好说道说道。

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原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虽有效,可是毕竟耗时耗力,能通过直接说服公司按劳动法给赔偿金是最节约双方时间的办法。必要的时候可以把话撂给公司:“如果不能依法给赔偿,我是肯定要走劳动仲裁的,到时候影响公司名誉不说,该赔偿的照样还得赔偿,不如大家都省点事,直接给我赔偿。”

如果公司执迷不悟,还不同意给赔偿,那就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吧。

【总结】劳动仲裁应该是最后一招,用在实在没办法说服公司的情况下。毕竟在现今的社会中,这个方法也会占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也算是伤敌一千,自损一百。能跟公司讲理,还是要先讲理,必要的话找到公司的高层领导。如果从下到上都不能解决你的问题,那就只有采用劳动仲裁这个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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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请了你工作,但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是违反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你已经上班超过一个月,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你每个月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单位不愿意的话,你收集好证据(上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等)就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我曾被企业违法辞退,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到强制执行的全过程,靠自己打赢了公司请的律师团队,最终拿回我应得的双倍赔偿。大家如果需要深入了解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关注我!我已经将自己的真实经历写成故事连载发布了出来,大家可以在我的档案里找到这些文章,相信肯定能够帮到你。

如果在单位做事发生了工伤,只要单位买了工伤保险,而且你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依规帮你报了工伤保险的话,那么你就按《工伤保险条例》来办理伤残补助金和医疗救助金,不需要再走劳动仲裁。

关于工伤后的相关赔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受伤后,需要单位帮助你整理工伤资料并帮你上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因工伤造成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还要由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鉴定,领伤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规: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根据劳动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劳动者进行伤残经济补偿,所有补偿由社保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标准依据条例和伤残级别进行。

工伤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劳动者工伤治疗后,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在有劳动者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以上是所以关于工伤后,劳动者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如果出现因工伤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时,先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相关的责任。

首先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明确公司缴纳社保,双方签的劳动合同时间长短,短期合同一般公司把社保费加到工资里了,但需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出来,长期合同工也有把费用附加到工资里的但比较少,主要还是看双方劳动合同如何签定。

现在理论上可以找的部门挺多的。

首先,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你可以去社保征收部门投诉,因为现在几个保险并未合一,分别缴纳,所以哪个保险低了,你可以去哪个保险投诉,要求他们核定工资基数,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

第二,按照现在国家规定,社保费的征缴目前正在划归税务部门征缴,以后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以后肯定会统一工资基数,如果单位没有如实申报工资基数的,按照国家规定,由社保征收部门负责,所以你还可以去税务局进行投诉。

第三,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属于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个是人社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责范围,所以你可以去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四,如果你离职了,举报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跟单位产生纠纷,这是人社局劳动仲裁的职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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