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
额当然是数额啦。
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合同额是中标单位(施工单位)中标的工程造价。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的物就是“蔬菜”。但是本案中对合同标的产生的争执明显是对“蔬菜”这个物的误解。严格来说,蔬菜是指包括小白菜在内的许多种类,如果合同不规定蔬菜的种类,送任何蔬菜都不算违约。所以本案问题在于甲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标的种类不明确。但是,乙公司如果是长期供货关系,应当知道甲公司要求的蔬菜种类,因此也有过错,所以建议双方协商退一部分货,乙公司另外补足其他种类的货。如有损失,双方共同承担。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四类:一是有形财产,指导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二是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三是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试用期过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_试用期结束后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算不算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