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遗嘱的有效性_存在多份遗嘱,效力该如何认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9:19:38 人阅读
导读:先看看法律规定:《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

先看看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这样的话,遗嘱的效力可以这么判断:

1、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如果有同类遗嘱多份,后一份遗嘱的效力高于前一份,最后一份的遗嘱效力最高。

3、同样条件下,没有瑕疵的遗嘱,效力高于有瑕疵的遗嘱。

律师解答: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立遗嘱的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是否按照法定基本条件进行的。自书遗嘱要立遗嘱本人亲笔签字,并写下日期,立遗嘱的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具有遗嘱的效力。

本案中,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具有行为能力的,那么遗嘱是有效的,不能因为后期失去行为能力,而否定前面遗嘱的效力。

不用认定有效 直接凭借遗嘱起诉确定房屋所有权就行1、遗嘱不用经过公证,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遗嘱不公证就无效的。2、房管所是在逃避自己的审查责任,这也可以理解,房管所没有能力鉴别那遗嘱是真实的还是你伪造的,他为了怕担责任,就找借口说遗嘱要公证,不然不给你办。这其实是一种有罪推定,你不能百分百证明遗嘱是真的,他就认为是假的。3、去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效力也是个解决办法,房管所其实是把审查责任推给法院了,就算法院被你骗了,那也有法院当挡箭牌。这种确认之诉没有被告,只有诉讼请求。

自己写遗嘱可能会导致无效。如果法定继承人怀疑遗嘱有效性,比如说他可以说这个不是本人写的,鉴定字迹是个很复杂的事情,同一个人写字不同时期甚至不同时候写的字都有可能不一样是吧。他还可以说这个遗嘱不是在正常环境下写的,比如说受到威胁,还可以说是在神志不清等状态下写的,总之,如果法定继承人不认这个遗嘱,要找遗嘱继承人扯皮是有很多办法的。所以为了保障遗嘱的有效性,最好这样写。

一是,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遗产。比如夫妻婚内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二人一人一半,其中一方写遗嘱就不能写,把哪个房子给某某人,要写,把哪个房子属于自己的一半给某某人。同样,银行存款,其他财产等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二是,保证遗嘱有效性。可以请两三个可靠的朋友到家里,让他们帮助录像,说明你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神志不清等问题。边写边录,自己也可以在录像里面说一些话。写完后朋友签字作见证人。

因为现在的房产一般价值都比较大,家里老人寿命也越来越长,可能出现中间一辈先于前辈过世等问题,中间一辈如果兄弟姐妹比较多,遗产问题就会很复杂,所以早立遗嘱是对的,我觉得这个观念需要推广。我跟我老公说这个问题,他反对,说不吉利,不过我还是想找个机会写个遗嘱,毕竟世事难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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