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主签订二手房合同有效吗_非房主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5:20:19 人阅读
导读:对的。首先需要做的是要确认是否为第二购买人办理了房屋登记,若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房屋所有权就属于第二买受人。确认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首先,依...

对的。 首先需要做的是要确认是否为第二购买人办理了房屋登记,若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房屋所有权就属于第二买受人。 确认不动产多重买卖权利保护顺位的总体原则是:首先,依据是否登记,已经登记的合同顺位在先;其次,依据是否占有,已经占有的合同顺位在先;再次,依据是否支付,已经支付的合同顺位在先;最后,依据生效时间,生效在先的合同顺位在先。 当然理论上有多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登记>合法占有>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第二种观点:“先行主张权利说”;第三种观点:“履行说”;第四种观点:“交付说”;第五种观点:由出卖人自行选择买方。具体的理论分析就不一一介绍了。 个人是比较倾向于第一种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二手房的买卖,在签定之前一定要看好是否是产权人,不管对方是不是做主的人,在最后签定合同的时候,你都要跟产权人签合同才生效的,要不然就是这套房子有进行公证,公证给他人的情况下,被公证人也有权进行签定买卖合同的,这一点一定要看清楚,为自己以后买房少出不必要的纠纷问题的!







不一定非得房主亲自签署,如果你代你签订的人是你所委托或代你签订的人的表现使对方完全有理由相信委托人是经你受权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像你之前知道有人代你签订合同,可能没有表示,但在对方看来你知道了虽未签发委托书但默认该行为合法性,这种合同签订下来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非本人签名,需要分三种情况来判断合同的效力:

第一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为签署合同,应为有效。

第二种: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他人以当事人本人名义签署的合同,经过当事人事后追认(即事后认可,包括以书面方式认可或以履行合同内容等实际行为方式认可),那么合同对于当事人有效。

第三种:他人未经当事人事前同意,又未经过事后追认的,即从始至终均不是当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的合同,对于当事人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