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违章建筑怎么界定_什么样的建筑算是违建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4:25:46 人阅读
导读:违章建筑是指什么,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章建筑的概念。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材料生...

违章建筑是指什么,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章建筑的概念。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正式确定下来是在2008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中确定的,在征地拆迁的领域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进行建筑物的建设;

2、即使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划的地点、范围进行建设的;

3、2008年后没有得到审批就在宅基地上私自建房或者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翻建等;

4、在承包地、耕地等基本农田上进行建房,且未取得农用地转批手续的;

5、非法占有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然后私自建房的;

6、在征地拆迁范围确定后又开始改建、扩建、翻建、抢建的。

认定违建的主体只能是城乡规划局,其他单位都没有权利对违建进行认定。

违建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如果被认定为违建,那么政府在取得违建的认定后,首先可以下《限期拆除的通知》,限定日期要求违建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如果没有在限定日期里进行自行拆除的,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来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我国《城乡规划法》乡、镇政府就有权利对自己行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但是如果政府不经过法律程序就直接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话,被拆人同样可以向政府主张非法强拆的赔偿,也可以向法律申请国家赔偿。

农村宅基地扩建了几米,赶紧去当地土管所另行办理罚款手续,争取更改原审批面积。争取不到最好别扩建,建了肯定是违章建筑,有可能让你自已拆除,劳命伤财,已后折迁占用不但没钱,还会按你扩建面积的年限多少进行占用处罚的。

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是怎样的?违章建筑会强拆吗?

这个问题单纯从法律的层面理解很容易,但在现实当中要真正划清这个界限,难度很大,农村的房屋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实行一刀切。

从法律的层面讲,没有取得合法的审批手续,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使用证》,就属于违章建筑。但农村的房屋,从历史延续到今天,经过了几代人的变迁,情况非常复杂,各地的情况也不尽相同,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就很难解决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充分考虑现实,对于那些确实是为了生存需要所建的房屋,尽可能加以保护;对那些贪图利益,为了享受,想占国家便宜的建筑,坚决依法强拆,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切实制止违章建筑。

农村的很多房屋,由于是从历史上延续下来的,农民对有没有手续,根本就不在乎。在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的房屋,有的地方要经过生产大队和公社审批,而有的地方只要生产队长口头答应,有个空闲地就可以建房,这些房屋也都没有手续。近些年来,由于农村分田单干时没有预留土地,多年没有审批宅基地,而很多农民家庭的子女都已分家另居,有的就在自家宅基地的空闲地建了房屋,有的在自家早年分的“自留地”里建起了房屋,这些建筑多数都没有取得审批权。像这些房屋,即使是不合乎要求,如果没有特殊的规划,应当考虑农民的实际需求,给予特殊的对待,这样的房屋从情理上讲,不应作为违建处理。

当然,对于那些凭势力恶意违章建筑的现象,不仅国家法律不容,农民对此也深恶痛绝。这样的建筑,既损坏了土地,又影响了规划,败坏了社会风气,虐视了国家法律,不强行拆除不平民心,无论花多大的成本,都应当强行拆除。

您好,我国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国有划拨土地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过划拨之后,再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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