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可以用传真签定合同。 传真归于签定合同的书面形式。经过传真方法签定的合同,契合合同建立、生效条件的,即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函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体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允许以传真方法签定合同。可是假如两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胶葛时,会涉及到依据的有效性。就是说,假如一方否认以传真方法签定的合同的实在性,对方应当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对方需求证明以传真方法签定的合同,确实是两边的行为,确实是两边的实在意思表明。因而,为了稳妥起见,可以采纳以下方法之一: 一、以传真签定合同后,两边应当经过信函邮递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 二、搜集、保存其他可以证明两边以传真方法签定了合同的依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据(如电话的记载单)等。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 在诉讼中,提交传真件作为证据应当要注意几点: 第一,提交传真件原件——即直接从传真机中输出的版本; 第二,提交传真号码两个终端有电数据交换的记录; 第三,可证实或作证该传真件存在及传真内容真实的其他证据,如发货单、付款凭证等; 第四,惟一的传真件作为孤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首要贷款这能经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才干处理,你说的应该是担保公司,主张你仍是慎重一些,正规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都可以查得到的,如果是网上找的所谓贷款公司主张你仍是慎重些,最好是找当地的律师帮你看一下合同。
1、应当确定合同无效,由于合同原件在对方手里,当事人手里都无对方签字或盖章的原件,合同真实性无法承认。
2、一旦触及诉讼,依据法令规定,庭审过程中,如仅有传真件、复印件,可不予质证,更不用说认可了。
3、所以,经过传真的方法签订合同,存在很大的法令危险。首要贷款这能经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才干处理,你说的应该是担保公司,主张你仍是慎重一些,正规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都可以查得到的,如果是网上找的所谓贷款公司主张你仍是慎重些,最好是找当地的律师帮你看一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也就是说法律允许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那是不是在传真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就有效了呢?其实不然,签字盖章只是表明合同成立,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转正没有?卫生院没有那么忙的!自己开个诊所是最好的选择?转行不了的…别想太多了!然而一个...
2022-06-08 15:03:01 0人阅读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现实中却总有一些人借了他人的钱之后一直不归还。在这样的情况...
2022-06-08 15:03:01 0人阅读
朋友两个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个人的股权不要低于70%,另一个人也就是说最好不要高于30%!即使...
2022-06-08 15:03:01 0人阅读
感谢邀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监视居住是一种比取保候审更加严重的强...
2022-06-08 15:03:01 0人阅读
2022-07-06
2022-07-06
律师主动电话与您联系,遇到紧急问题,直接沟通效率更高。...
严格三重认证
细分领域
城市分站
注册律师
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