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欠条能打赢官司吗_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7:33:46 人阅读
导读: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只是打官司的基础条件、必备条件之一,要想打赢官司,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证据条件民间借贷案件需要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

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只是打官司的基础条件、必备条件之一,要想打赢官司,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证据条件


民间借贷案件需要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借条。证明借贷双方最基本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条内容对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等均有约定,有利于法院查清事实。


2、交款凭证。民间借贷案件,除了有借条之外,还必须有交付凭证,借贷法律关系才生效。如收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证据。现实中,有许多人因法律知识欠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只让借款一方出具借条,事后发生纠纷往往因缺少其他证据,从而使自己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


时效条件


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时效为三年,即从债务期满满三年未主张权利的,即丧失法律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胜诉权。但是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也会受理,受理后,法院不会主动援引时效规定,若一方提出案件已过时效,法院在查明属实后,若无法定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则会驳回诉请,也就是输官司了;若对方不提出,法院则按正常程序审理。


起诉时被告是否下落不明


若起诉时借款人下落不明,则如果只有借条无其他有效证据,则法院无法查明借条为借款人本人所书写,案件事实无法查明,此时法院也不会轻易进行判决,如果出借人提供不出其他有效证据,则很有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综上,只有借条无其他证据绝大多数情况无法胜诉,除非对方认可案件事实。除了借条还需交付凭证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您好,是可以起诉的。

出借人只能提供借条时,法院能否仅凭借条认定借贷关系存在呢?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又会怎样要求原被告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各自的主张呢?

一、被告只抗辩已经偿还借款,不否认借款事实的,由被告就已经还款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本款规定,原告仅凭借条(或收据、欠条,下同)起诉,如被告对借款事实及借款金额不否认,只辩称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此时法院将要求被告就其抗辩承担举证责任,即被告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部分或全部借款。如被告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则法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如被告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款项,原告对此予以否认的,此时仍应由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且被告并未偿还所借款项。

二、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并能就借条的形成作出合理说明的,法院应综合全案事实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不应仅因原告只有借条而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原告仅持有借条起诉,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存在的,应当对为何出具借条作出合理说明。何谓“合理说明”,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统一的认定标准,应当理解为能够为大多数人认为符合日常生活常理的解释和说明。如被告虽否认借款事实,但不能就为何出具借条作出足以令人信服的合理说明,则该种否认并不能推翻借条的证明效力。

当被告能作出合理说明时,法院不能仅因为原告只有借条而认定借款事实不存在,进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事实以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

1.借款金额的大小。如双方借款金额较小,实际生活中确实大量存在此种借贷现象的,则本案借款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就较大;反之,法院将从严认定证据。

2.款项交付的具体方式。考虑出借人是交付现金还是其他交付方式,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本人还是由他人转交,在何时何地交付等。

3.双方借贷发生的具体原因。借贷行为不会无缘无故发生,故综合考察双方借贷发生的具体原因也是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的重要方法,如借款人是否确有借款的实际需求,所借款项将用于何种用途等。

4.借贷双方财产的变动情况。考察借贷发生后双方财产的具体变动情况,如出借人账户是否有相应款项支出,借款人账户是否有相应进账,两者在时间和数额上是否吻合等。

5.借贷发生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考察当地民间借贷的通常交易方式,当事人之间是否经常发生借贷行为,其交易方式如何,本次交易方式与此前方式是否相同或发生较大变化等。

6.是否有在场见证人见证。证人证言亦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故合法有效的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认定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出借人提供款项时如有在场人见证,起诉时也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款项交付时的具体情况,供法院综合考察判断。

以上情形并非相互孤立的因素,应相互结合综合考察。总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作为原告的出借人应尽可能全面收集证据,切忌只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忽视其他证据的收集,同时,为了收集资金流向的有效证据,应尽量避免交付现金。

在基层很多老百姓都是凭借一张欠条去打官司的,具体要看欠条的内容,因为欠款需要考察形成事实与形成原因,不能一概说能不能赢!建议你提供短信记录或电话录音之类的证据加以佐证。即便没有,也要打官司,以免放在手里过了时效。有的时候只有案件进入程序对方才会和你调解,真理越辩越明。

在借钱的时候债务人是打了一张欠条给债权人,债权人也觉得自己拿着这张欠条不担心债务人不还款,但债务人真的不认这个债务,做出了不还款的事情,于是债权人要去打官司,那么,只有欠条官司可以打赢吗?催天下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欠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但是不是有了欠条就一定会打赢官司呢?答案是否定的,欠条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欠条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起诉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为:民事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债权凭证欠条或者借据等。欠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打官司: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有欠条怎么起诉要债协商不成时,起诉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6、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8、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9、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不过也应该注意这些,你的欠条是什么时间,有没有约定什么时候偿还,从这个日期开始三年之内要去要债啊,或者起诉都行,不然那就过了诉讼时效,到时候就拿不回来了。去法院起诉不要紧的,诉讼费但是收取都有规定,不会乱收的。判决之后可以执行,你在起诉的时候最好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确保以后能执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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